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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本科教学档案是在本科教学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影像等形式存在,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总称。

2.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档案管理的好坏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反映学校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历史进程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必须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检查、管理、评估等工作。

3.本科教学档案应分门别类统一管理,分别由学校档案馆、教学管理单位和二级学院按照保存年限归档管理。二级学院在本科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教学资料由学院、系(所)或教研室(研究所)分别保存管理。

二、归档范围

(一)教学管理单位归档范围

1.综合类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

(2)学校制定的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办法和条例;

(3)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重要会议的通知、文件、记录;

(4)有关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案、专业和课程建设的文件;

(5)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综合类资料。

2.教学管理类

(1)有关学籍管理的文件、材料、新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册;

(2)在校学生学籍异动材料(包括休学、退学、复学和转学);

(3)学生奖惩有关材料;

(4)课程安排表;

(5)教学任务书、校历、授课情况统计表;

(6)教学检查有关文件及材料,教学质量管理奖评奖办法、评奖结果与记录;

(7)教学督导专家组听课记录、汇报材料、总结;

(8)课程考试管理文件、成绩单等资料;

(9)大创项目管理和各类学科竞赛管理的相关文件及资料;

(10)有关辅修班、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资料;

(11)有关教材管理、多媒体课件制作的资料;

(12)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示范课或公开课的资料;

(13)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教学管理类资料。

3.教学业务类

(1)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专业建设平台、产教融合平台、创新创业平台的相关文件、合同等资料;

(2)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的相关文件及过程性材料;

(3)实验教学相关文件及资料;

(4)实习实训教学相关文件及资料,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有关合同、文件等;

(5)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及资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6)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教学业务类资料。

4.教学研究类

(1)上级主管机关以及学校下达的有关教学研究的文件;

(2)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以及相关文件等资料,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以及相关文件;

(3)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教改项目的有关资料;

(4)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教学研究类资料。

(二)二级学院归档管理范围

1.综合类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

(2)关于教育改革、培养方案、培养规格、专业和课程设置及学制等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

(3)学校规划实施计划、教学工作要点、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的纪录、简报等有关材料;

(4)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以及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5)学院、系(所)及各专业的简介;

(6)教学经费申请报告、教改项目的立项报告、实际经费预算及结算等有关资料;

(7)有关教学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资料;

(8)二级学院每年教学工作总结,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记录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9)其他有价值的综合类资料。

2.教学管理类

(1)教师教学有关规定以及教学工作检查、评估有关材料;

(2)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及开课有关资料、教师教学情况调查表、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总结及院、系领导、专家听课记录;

(3)青年教师培训、考核、出国留学等有关材料;

(4)本科生的学籍管理材料(包括学籍卡、学生登记表、成绩册等);

(5)学籍异动材料(转、休、退、复学等);

(6)各类教学法活动有关资料、记录等;

(7)课程安排表、学年校历;

(8)毕业生质量调查有关材料(包括调查计划、调查总结表、使用单位对毕业生质量评审意见);

(9)大创项目实施和各类学科竞赛组织、参赛、获奖等相关过程性资料;

(10)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教学管理类资料。

3.教学业务类

(1)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专业建设平台、产教融合平台、创新创业平台的相关过程性资料;

(2)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合格课程建设的规划、实施方案、总结等材料;

(3)教材建设规划及实施措施、教师自编或主编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习题集及使用教材的目录;

(4)教师制作的CAI课件、电子教案等资料;

(5)优秀教师讲课的典型教案、教学模型、标本以及重要备课笔记;

(6)各类优秀学生典型作业本、笔记;

(7)各种考试试卷、试题;

(8)本科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9)实验项目一览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审定表、开放实验室审定表、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等有关实验教学工作的资料;

(10)实习实训教学任务计划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有关合同及文件、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总结、实习实训讲义、有代表性的实习实训报告、优秀实习队、优秀实习学生的有关材料;

(1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论文、评审意见、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12)有保存价值的教学业务类资料。

4.教学研究类

(1)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成果总结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获校级以上的教学成果类的申报材料、获奖奖状或证书;

(3)获校级以上的教学竞赛奖、优秀教材奖的申报材料、获奖奖状或证书;

(4)获校级以上的优秀集体奖、教书育人奖的申报材料、获奖奖状或证书;

(5)专业设置与改造、修订目录;

(6)教师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7)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教学研究类资料。

三、归档要求

1.凡需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根据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进行系统整理。

2.凡需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尽量采用原件,规格相对统一;一般用计算机打印,不能打印的则要求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工整,图文清晰,并装订成册,以利长期保存。

3.教学档案按保存年限可分为三类:永久保存、长期保存(15年以上)和临时保存学生毕业(本科生毕业4年,专科生毕业3年)。永久保存的档案按规定需要存放于学校档案馆,按档案馆的有关规定执行。长期保存和临时保存的档案按照上述归档管理范围存放于教学管理单位和二级学院。

4教学日历、教学任务书、实习实训有关资料、教学检查座谈会记录、各类听评课记录、毕业论文(设计)、考试试卷、实验报告等则要求保存4年以上。

四、收集、鉴定与管理

1.教学档案的收集

(1)收集工作必须贯彻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遵循教学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按归档范围分类收集。

(2)必须保证归档教学文件材料收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所收集的教学文件材料按各大类分别积累,进行预立卷,并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2.教学档案归档前的鉴定

(1)鉴定所收集的档案是否具有价值和具有怎样的保存价值。

(2)是否具有保存价值主要考虑下列两个因素:一是档案自身的特点和状况,例如档案的内容、来源、形成等是决定是否具有保存价值的基础;二是档案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效果。

3.教学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失。

(2)教学档案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防火、防盗、防霉、防雨的地点。

(3)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教学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在其归档管理范围内向本单位教职工提供长期保存和临时保存的教学档案以及当年永久保存的教学档案,往年永久保存的教学档案一律由校档案馆负责办理查询、借阅手续。

4.教学档案移交

教学管理单位和二级学院需要向档案馆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按照教学管理单位的统一要求,由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与档案馆的档案移交工作。不需要移交档案馆的教学档案由各单位按要求归档(各教学管理单位、二级学院资料室),妥善保管。

五、附则

1.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院级本科教学档案管理细则。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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