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陕西省第十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的要求,我校即将开展十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成果申报人准时到现场进行答辩。
每个成果申报人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答辩时间:2023年9月4日(周一)下午两点半
答辩地点: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下一条:我校关于2023年职业教育优质教材的推荐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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