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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工作流程

西文理校发〔2020〕81号




西安文理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工作流程是学校通过一系列教学质量保障活动,使培养的人才质量能满足国家、社会需求及学生发展要求的过程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组织决策系统、实施保障系统、教学过程监控评价系统、对以上过程的评价反馈系统。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总流程

“总流程”以学校定位和培养目标为根本,以课程教学为重点,以持续改进为目的,明确了教学质量监控结果的分析反馈路径。各执行单位内部日常监控信息要及时反馈,在子系统内部及时解决改进;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要将定期监控的信息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反馈至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和各执行单位,督促各执行单位改进,使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能够持续改进、有效运行。其程序为:

(一)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主持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工作,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主持教务处、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织、相关部门、学院进行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等工作。(组织决策系统)

(二)进入运行实施和支持保障(实施保障系统),教学资源管理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质量保障分流程,并由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和定期监控并及时反馈。

(三)对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监控(监控评价系统),实施培养目标达成度、课程目标达成度、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及反馈。

(四)依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的设定,搜集各方评价信息,反馈教学过程(分析反馈系统)使每一个过程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学校的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改进,形成闭环式质量保障机制。



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组织机构

(一)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

设立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为教学质量保证的领导机构,其成员由校长、相关工作分管校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全面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保证全校质量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从宏观上总体把握全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确定影响教学质量各因素和教学过程各环节的目标、标准和措施,对教学质量进行控制。创造条件,争取全校师生及各部门对质量保障工作的支持。

(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管理机构

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正常运作。职责主要有:

1.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正常运作;

2.组织专项检查和评估;

3.汇总、统计各个工作机构和监督单位等提交的有关表格、数据、报告等;

4.完成校领导(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项目执行机构

质量监控与保障项目执行工作机构为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人事处、计财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宣传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图书馆、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分别执行各自业务工作质量;各二级学院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参与者。项目执行工作机构的基本职责是:

1.制订相应的质量子目标及其质量标准;

2.制订实现质量子目标和达到质量标准的计划;

3.组织以上计划的具体实施;

4.根据监督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

(四)二级学院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学院作为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保证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工作内容:

1.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前提下,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保障组织体系;

2.制订本单位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完善包括教学检查制度、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评教评学制度、教风学风专项检查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学情调查制度、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等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的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3.建立和完善教学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4.组织各类教师、学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组织决策系统分流程

教学质量目标系统包括以下项目:定位和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一)定位和办学思路

l 项目责任人:党委书记、校长

l 项目执行人: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l 项目执行内容:学校定位、教育思想观念、发展规划、教学中心地位

l 项目质量监控点:学校发展规划

l 执行流程:

1.学校定位与规划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在校长及分管校领导指导下,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和所有其他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进行准确定位,确定学校发展目标,同时制定体现学校定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各项分规划。

2)学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学校办学定位,执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3)学校定位、发展目标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各项分规划需要经全校充分讨论,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并提交教代会讨论,由党委会审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4)学校党委定期检查定位落实情况和规划执行情况,并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5)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措施,落实整改。

2.教育思想观念

1)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由相关职能部门与分管校领导协助校长组织制定全校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

2)组织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使全校上下更新教育观念,进一步理清学校办学思路,树立新的人才观和质量观。

3)学校党委审定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定期督促和检查各执行单位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执行情况和效果,特别关注指导实际工作成效,并将活动方案审核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反馈给制定者和执行者。

4)根据反馈意见,制定者和执行者进行整改落实。

3. 教学中心地位

1)由相关职能部门与分管校领导协助校长制定确立教学中心地位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学校党委审核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是否完善,能否充分体现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定期检查各执行单位执行情况。

3)各执行单位严格执行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4)根据反馈,修改完善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的政策措施,并进行整改和落实。

(二)人才培养目标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总目标

l 项目监控点: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l 执行流程:

1.指导思想

1)由教务处协助分管校领导研究制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思想。

2)各执行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思想。

3)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监控,并将人才培养目标指导思想的有关执行落实情况反馈给制定者和执行者。

4)根据反馈意见,制定者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思想并组织整改落实。

2.总目标

1)由教务处协助分管校领导根据指导思想,制定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

2)各执行单位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分别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具体目标。

3)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定期检查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将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有关问题和完成情况反馈给制定者和执行者。

4)根据反馈意见,制定者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并进行整改落实。

(三)专业设置与调整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专业发展规划、专业结构调整、新专业申报

l 项目质量监控点: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调整和新增的学科和专业

l 执行流程:

1.依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专业设置规范,组织学校层面的调研和研究,分管校领导提出专业布局规划的指导性意见,由教务处具体组织规划的起草工作。

2.二级学院就自身专业结构,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市场调研,并组织研讨,提出本学院专业设置的计划。

3.教务处根据高等教育规律、社会需求以及学校定位,汇总各二级学院计划并形成规划初稿,召开各类座谈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教务处负责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通过。

5.新专业设置由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根据新专业设置的标准和学校专业布局规划,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申报计划进行初审,并给出初步意见。

6.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各专业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申报专业的可行性意见。教务处根据专家意见,形成当年新专业申报计划。

7.教务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完成新专业申报材料,并负责向省教育厅报送。

8.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专家,根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每四年定期进行专业评估,对开办两年的新专业进行中期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执行单位,督促整改。

(四)人才培养方案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培养方案的制(修)订、调整、执行

l 项目质量控制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l 执行流程: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流程

1)教务处根据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专题会议研讨形成学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予以公布,并安排部署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

2)各二级学院组织学习学校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组织市场调研,结合教学改革的新成果组织起草有关专业培养方案。

3)各二级学院形成初稿后,组织听取教师、学生和行业意见,进行方案修订,并经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形成二稿。

4)教务处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与审核,将审核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5)各二级学院修改后交教务处汇编成册。

2.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1)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并组织各二级学院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管理。

2)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实际情况,依据“管理办法”对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规范管理。

3)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务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反馈意见。

4)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根据反馈意见组织整改。

四、实施保障系统分流程

支持保障系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经费管理、设施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管理。

(一)人力资源管理

l 项目责任人:分管人事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人事处、教务处、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l 项目质量监控点: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主讲教师队伍;实验教师队伍、教学管理队伍结构、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师培训情况;

l 执行流程:

1.师资队伍建设

1)人事处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制定能够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结构合理的中长期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报人事处备案。

2)人事处组织各执行单位具体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建立师资引进、培养、资格认定及考核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师资流动机制;负责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师业务的培训工作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做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年度分析报告。教务处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教师教学奖励制度,并组织评奖;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制定教师教学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年度分析报告,并报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负责把师德工作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优良教风形成机制;制定和完善教师教学发展相关制度,建设科学的教师培训体系,为教师提供教学咨询、诊断与指导,进行辅导帮助。

4)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是否合理,主讲教师队伍、实验教师队伍能否满足教学需要等环节进行监控并督促改进。

5)人事处、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监控情况、反馈意见和师资队伍建设年度分析报告做好改进工作,并对下一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建议。

2.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1)人事处负责制订能够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结构合理的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划。

2)人事处会同组织部、教务处负责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和调整;教务处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学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控并督促改进。

4)根据监控反馈意见,人事处会同各执行单位对教学管理队伍情况进行评价,对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划。

(二)经费管理

l 项目责任人:分管财务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计划财务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教学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经费投入、分配及效益)

l 质量监控点: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生均教学经费增长情况

l 执行流程:

1.教学经费预算

1)计划财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各类教学经费的定额标准。

2)每年初执行单位根据学校当年总体发展计划和本单位的教学管理需要向计划财务处申报部门教学经费预算,其中有定额标准的经费按定额申报、暂无定额标准的按实际需要申报。

计划财务处初步审核各执行单位的教学经费预算,在整体预算平衡中要优先考虑教学经费的需要,确保教学经费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生均教学经费达到教育部的标准,并能保持持续增长,且教学经费的增长率高于其他经费的增长率。

3)计划财务处提交学校初审预算,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核。

4)执行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需按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报告,并经计划财务处审核、校领导审批后列入追加预算计划,金额较大的预算调整还需校长办公会通过。执行单位向上级部门申请的各项教学专项经费,要及时和计划财务处沟通协调,及时设立专项经费项目,并按上级部门的专项经费管理要求进行经费开支。

2.教学经费使用、监督、评价、整改

1)计划财务处会同各执行单位制定并完善各类教学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

2)计划财务处按照学校教学经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经费使用的财务监督,做好教学经费使用情况的监控和分析,检查教学经费使用的合理、有效。各执行单位的经费负责人要经常通过财务查询平台了解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提高教学经费预算执行力;实行二级管理的教学专项经费职能部门要督促检查各教学单位的使用情况和进度。每年结束后,计划财务处分析统计全校和各执行单位的教学经费使用情况,公布生均教学经费情况及其增长率。

3)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计划财务处对学校和各执行单位教学经费使用情况作出评价并提出整改建议。

4)各执行单位针对整改建议,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计划财务处进行跟踪审核,督促各执行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设施管理

l 项目责任人:各分管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学生工作处、体育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教学设施与场所配置

l 项目质量监控点:教室设施、实验室及实习基地设施、图书馆设施、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宿舍设施

l 执行流程:

1.依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等有关要求,以及各学科、专业的发展规划和需求,由基建处、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做好年度执行计划。

2.由教务处或各学院提出教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改造需求,由体育学院提出体育运动场馆及各类设施的建设改造需求,由图书馆提出图书馆及相关设施的建设改造需求,由学生工作处提出学生宿舍及相关设施的建设改造需求,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并形成年度建设计划,报分管校长审批。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教务处以及相关使用单位对批准实施的项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规划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报校领导审批。

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照基本建设等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建设工作。

5.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校舍建设和改造项目进行审计。

6.各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对所管辖的房屋、设施、运动场馆等进行管理,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统计公布教室座位数,图书馆负责统计公布图书馆阅览座位数、体育学院负责统计公布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确保能够满足教学生活的需要。

7.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做好学校房屋及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8.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教学设施、场所配置及使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9.各建设和使用单位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整改。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二级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图书馆、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l 项目执行内容:专业建设管理、课程建设管理、教材建设管理、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管理、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实验室建设管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l 主要质量控制点:新办专业;重点建设、特色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管理;教材选用、评价等管理制度;教材建设项目;实践教学管理、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及运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与落实;实验室建设规划与落实;实验设备运行与利用、实验室开放情况;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使用;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

l 执行流程:

1.专业建设管理

1)教务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分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公布。

2)教务处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组织二级学院实施建设与管理,主要内容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组织二级学院进行专业合格建设,培育专业特色等。

3)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专业建设方案,方案需明确专业定位、专业建设的特色与主要举措等主要内容;负责专业建设的任务分解与落实管理工作。

4)教务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进行指导与检查;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组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评审。

5)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会同教务处每四年定期组织开展专业评估和新专业两年建设中期评估,并督促改进。

2.课程建设管理

1)教务处组织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各类课程建设标准、建设措施和政策,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2)由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实施建设,课程建设分为合格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三个层次。

3)教务处抽查各二级学院合格课程检查情况,重点检查课程教学大纲建设情况。对于各类重点建设的课程,教务处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课程建设规划制定的规范性与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反馈给教务处。

4)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做好整改和课程资源的管理工作。

3.教材建设管理

1)教务处组织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建立教材建设、选用和评价制度,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2)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实施建设与管理,对规划中鼓励建设的教材积极组织建设,组织教材选用工作。

3)教务处对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对教材使用组织进行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反馈给二级学院;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教材建设规划制定的规范性及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论反馈给教务处。

4)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做好整改工作。

4.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1)教务处根据学校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全校实践教学总体系,完善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

2)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对实践教学的总体和标准要求构建本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具体实施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活动。

3)教务处检查各二级学院实践教学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各二级学院;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对实践教学环节的专项评估,并将评价结论反馈给教务处和二级学院。

4)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做好整改工作。

5.实践教育基地管理

1)教务处制定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与建设标准,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2)由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进行各类实习实训基地的遴选与建设,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负责条件建设。

3)教务处定期组织检查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效果,并反馈给执行责任人以及各二级学院;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每年汇总实习基地的数据,并对满足人才培养情况进行分析。

4)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做好整改工作。

6.实验室建设管理

1)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制定各类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标准,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2)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制定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各二级学院根据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年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实验室建设的效果,提交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年度总结报告。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定期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评估,并将检查和评估结果进行反馈。

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做好整改工作。

7.文献信息资源建设

1)图书馆制定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管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图书馆组织实施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管理工作,并于年底向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上报质量监控点相关资料和数据。

3)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文献信息资源满足人才培养情况,尤其是文献信息资源的增量及比例状况及文献信息资源利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并进行反馈。

4)图书馆和各执行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提出完善与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5)教务处组织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工作。

6)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特别是网络教学资源容量增长和系统平台建设状况及网络教学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提出反馈意见。

7)教务处、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执行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提出完善与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五)教学改革与研究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教学研究与改革

l 项目质量控制点: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管理和成果应用

l 执行流程:

1.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其管理办法,制定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指南和工作计划,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2.由教务处组织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与管理工作。组织评审教学研究和改革成果,并对成果进行管理。各二级学院有效利用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3.教务处组织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检查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实施情况。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执行项目责任人以及各二级学院;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学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反馈意见。

4.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做好整改工作。

五、实施与保障系统分流程

实施与保障系统包括:运行实施与支持保障

教学过程管理系统包括:招生、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科技创新与第二课堂、学生指导与服务、体育锻炼、教风学风、学籍学业、教学档案。

(一)招生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招生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委、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宣传与咨询、招生考试与录取、招生总结与分析

l 项目质量控制点:生源质量分析报告

l 执行流程:

1.招生计划制订

1)学校根据市场调研,资源配置情况和专业建设规划,对年度招生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计划和指导意见,下发制定年度招生计划通知。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本学院具体情况,上报拟招生计划数。

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讨论,形成学校招生计划初稿,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招生计划,招生就业处报送省教育厅。

4)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讨论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报送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就业处向各省报送计划和招生章程。

6)纪委检查招生计划制定程序是否规范,并提出反馈意见,招生就业处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2.招生宣传与咨询

1)招生就业处初步确定各阶段的招生宣传方案。

2)党政办公室负责撰写学校简介,宣传部负责提供宣传图片。

3)各二级学院撰写二级学院简介和专业简介。

4)招生就业处汇总有关材料、制作宣传材料清样,送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审核。

5)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材料的制作、招生宣传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

6)招生就业处组织开展各类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参加省市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招生咨询会;赴中学进行“优质生源基地”挂牌;在志愿填报期间赴中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接待来访咨询、电话咨询、解答网上咨询等。

3.招生考试与录取

1)招生就业处参加省教育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高考录取培训。

2)分管校领导组织召开招生工作会议,部署招生录取工作。

3)招生就业处负责调试硬件,安装招生软件;领取登陆账号,核对计划;下载考生信息,进行预录工作。

4)各二级学院招生工作人员审核考生信息。

5)招生就业处及时将录取情况通报分管副校长,并进行网上录取,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6)招生就业处负责发布录取信息,寄发录取通知书;整理考生电子信息,转递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

7)艺术学院负责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的命题、现场考试、阅卷等工作;负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的确定。

8)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招生考试与录取全过程,并做好记录。

4.招生总结与分析

1)招生就业处负责完成各省份录取情况汇总。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单位招生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3)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本年度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生源情况,提交生源质量分析报告。

4)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就生源质量分析报告进行监控,及时反馈,督促改进。

(二)课堂教学管理和实践教学管理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课堂教学的准备、授课、辅导;实验教学准备、指导、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实训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指导审阅、答辩考核

l 项目质量监控点:教学进度表;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分析报告;学生课堂学习状况分析报告;教学事故处理情况;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文档材料;各实习教学活动管理文档材料及实施效果;毕业论文(设计)及管理文档材料

l 执行流程:

1.教务处负责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负责教学常规工作的组织、运行、管理,指导和协调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实践教学改革。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日常教学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对本单位教师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提交分析报告。

3.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教学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负责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和学生课堂学习状况评价,提交分析报告;负责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进行专项质量检查评价,及时反馈信息,督促改进。

(三)科技创新与第二课堂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团委、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科技创新、第二课堂

l 项目质量监控点:

1.创新创业教育制度;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材料

2.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制度建设;活动计划和总结;重要活动的成果材料

l 执行流程:

1.教务处负责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方案,健全体制机制;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负责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实践项目和学科竞赛活动; 负责组织或推荐学生或项目参加国家或省级各项学科竞赛活动。

2.校团委负责制定学生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计划;负责组织开展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负责组织或推荐学生或项目参加国家或省级各项科技文化艺术竞赛活动。

3.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计划和要求,制定实施详细计划,完善实践训练平台,具体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和第二课堂活动,做好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4.教务处和团委分别对各自组织的各类活动成果进行汇总统计、资料收集归档、评比总结和宣传报道工作。

5.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参加国家、省、校级各项学科竞赛活动优秀项目、团队、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团委负责对参加国家、省、校级各项科技文化艺术竞赛活动的优秀项目、团队、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二级学院负责对获奖学生在综合测评时给予加分。

6.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果进行数据分析,反馈意见,并督促执行人进行整改。

(四)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l 项目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学生工作处、宣传部、招生就业处、二级学院、政治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思想政治修养、道德修养、人文修养;学生管理教育;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学生指导与服务

l 项目质量监控点:指导服务工作计划;指导情况;学风建设文件和落实情况;学生违纪与处理;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分析报告;社会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

l 执行流程:

1.宣传部、政治学院负责建立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主阵地的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2.学生工作处制定学生管理教育与指导服务的年度工作计划,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配备和培训专职辅导员队伍,组织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贫困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

3.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业和职业生涯规划活动,让学生及早明确学习目的;开设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课程,组织报告讲座,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就业和创业知识、技能。

4.学生工作处负责起草、修订有关学风建设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学风建设情况检查,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5.招生就业处和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做好就业咨询、信息发布、建设就业见习基地,开拓就业市场;及时上报、统计、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提交分析报告;制定社会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分析指标,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提交分析报告。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全校就业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提交年度就业工作总结报告。

6.督学办公室对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等开展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反馈,督促改进。

(五)体育锻炼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体育学院、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体育设施、体育课程、课外体育、运动训练

l 项目质量监控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性体育活动情况

l 执行流程:

1.体育学院制订学生体育锻炼计划,经教务处会签,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2.体育学院组织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及运动训练等;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活动;每年组织体质健康测试。

3.教务处组织日常工作检查,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体育学院;体育学院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实施整改。

(六)学籍学业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学籍管理、成绩考核

l 项目监控人: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教务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

l 项目质量监控点: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学位授予

l 执行流程:

1.学籍管理

1)教务处负责建立健全学籍管理体系明确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及学生所在部门的学籍管理职责;建立规范、统一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范和程序进行学籍注册、异动、毕业资格审核、违纪处分、奖励、纠纷解决等,相关资料齐全。

2)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制定学位授予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具体组织和实施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3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制度进行学籍管理规定具体实施学生学籍管理,及时对学籍异动情况进行预警。

4)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通过数据分析检测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情况。

2.考试管理

1)教务处负责制订和完善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和基本规范,工作全程有计划、程序规范;制定学校考试总体安排;监控考试实施管理过程的规范性。

2)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及安排制定学院考试安排;具体组织学生学业考核工作;做好试卷分析、总结和归档。

3)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工作,对课程考核方式、命题质量和科学性、批阅试卷的公正性及规范性、试卷装订与归档的规范性以及成绩评定的合理性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

4)教务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评估意见进行整改。

(七)教学档案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教务处、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

l 项目质量监控点:教学档案资料

l 执行流程:

1.教务处根据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制定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指导各执行单位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和归档工作。

2.各执行单位根据教学档案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和归档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对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并督促改进。

六、监控评价、分析反馈系统分流程

监控评价系统包括教学质量定期评价和教学过程监控。

(一)教学质量定期评价

l 项目责任人:分管监控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各部门、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教学环节质量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教学效果质量监控、教学质量评估

项目质量监控点: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报告、校内各类教学评估材料教学质量定期评价是以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分析为主线,实施教学环节和效果的质量监控和评估。依据一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规范,对二级学院教学状况以及影响教学质量因素等的单项或综合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水平的总结性评价,形成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机制,确保评价结果支持开展持续改进的各项工作。

(二)教学过程监控

l 项目责任人:分管监控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各部门、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教学环节质量监控、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教学效果质量监控、教学质量评估

l 项目质量监控点: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报告、校内各类教学评估材料

l 执行流程:

1.教学环节质量监控

1)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按照教学相关制度和标准,制订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指标;制订校领导、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分类听评课制度;对督导专家、同行、学生评教结果汇总分析;定期检查和日常监控落实。

2)各执行单位健全内部日常教学工作及管理工作的质量监控系统,包括建立组织机构、建设包括质量管理员、院级督导的质量管理队伍、确定质量监控的主要项目,树立自我保障的质量管理意识。

3)各执行单位组织院级教学督导(或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关键因素、主要环节的状态实行监督,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在内部解决。

4)各执行单位组织教学质量管理员对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形成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本单位负责人督促改进;做好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文件改进、信息采集和反馈工作;向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提交本单位本学年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报告。

5)各执行单位通过各种渠道接受师生员工、家长、社会及其他人员的公众监督。

6)各执行单位对各种监督反馈的信息及时处理并改进。

7)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各执行单位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监控;对公众监督信息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内部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提出相应建议,及时反馈,督促改进。

2.教学过程质量监控

1)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确立主要教学环节和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和组织体系,制订明确的指标评价体系;建立校院两级督导体制,制订督导工作计划,充分合理安排督导工作,发挥督导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教务处建立教学检查制度,把期初、期中、期末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主要检查教学管理状态和教学运行秩序和运行状态,及时汇总、通报、反馈。

3)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学过程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各种评估和检查反馈的信息及时整改。

3.教学效果质量监控

1)教务处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加强考试考核过程的质量管理;规定时间、按程序和标准进行学籍变更处理和信息汇总;及时发布学籍预警。

2)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制订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3)招生就业处负责建立完善的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建立就业率统计、分析制度,毕业生就业质量反馈制度,毕业生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机制。

4)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的专项检查评估;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

5)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规定,对考核、毕业、学位授予、学籍变动、就业统计、毕业生质量等数据进行采集分析。

6)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上述教学效果质量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形成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反馈给学校及各执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4.教学质量评估(包括专业评估、实践教学评估、实验室评估、试卷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等专项评估)

1)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根据教学质量标准以及学校教学工作状态,识别哪些教学和支持过程需要测量,策划设计学校测量的对象、内容、方法等事项。

2)专项评估包括常规评估和非常规评估,主要对教与学情况、教学管理情况等评估分析,评定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每年进行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每两年组织实验教学(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评估,每四年组织一次专业评估,其中新办专业进行两年建设的中期评估。

2)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各项教学评估标准、实施方案,并组织评估。

3)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专家撰写各类教学评估的分析报告,及时将有关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将评估情况报送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督促各执行单位持续改进。

(三)分析

l 项目责任人:分管招生就业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副校长项目执行人: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人才培养质量分析、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分析

l 项目质量监控点:各类分析报告

l 执行流程:

1.学校对数据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提出具体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执行。

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调查分析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这些数据包括来自监测活动、各类专项调查,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教育教学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3.数据统计分析应提供以下有关方面的分析报告:

1)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每学年提供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情况分析报告、学生课堂学习状况分析报告。

2招生就业处每学年提供学校生源质量分析报告、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报告、社会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

3)各执行单位每学年提供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报告和相关教学状态数据。

4)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每学年提供教师对学校教学管理满意度分析报告、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分析报告;每学年结合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和分析报告,提交年度教学状态分析报告。

4.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审核各类分析报告,识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教学工作改进机会,并将改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建议提交学校。

(四)分析反馈系统

l 项目责任人:分管质量监控工作副校长

l 项目执行人: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l 项目执行内容:质量状态信息反馈;质量分析评价信息反馈;质量管理信息反馈;纠正、预防措施;持续改进

l 项目质量监控点: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的落实;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持续改进

l 执行流程:

1.各执行单位对日常监督和教学评估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或潜在不符合项及时分析原因,通过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有效消除产生原因,并防止再次发生,改进教学质量,并达到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

2.各执行单位对学校评估与质量监控中提出的重点整改项目报告内容,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提交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认真实施整改计划。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核,并将跟踪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督促持续改进。

3.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收集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等信息,根据监控、分析阶段的信息,监督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落实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根据教学质量信息性质,采取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教学通报、工作建议、工作总结、分析报告等形式进行信息反馈;据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制定体系修改完善的方案,提交教学质量保障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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