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院2015-2016学年第2学期不及格人数3506人,不及格门次6564门。经核实能够参加本次补考的人次约为3343人,门次5802门。根据教务处安排,决定对2015-2016学年第2学期考试不及格考生及缓考考生给予补考机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与分工
补考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组织。教务处负责制定考试规程,安排公共课考试时间,收集汇总各学院补考考试安排表,协调各开课学院对试卷进行复查及印制,考试过程中检查、巡视考务工作,处理突发事件,以及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等。各学院负责准确统计本学院考试学生名单并据此合理制定补考考试安排表,负责所有涉及到的开课课程考试命题组织、试卷印制、学生通知、考试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成绩录入和相关考务材料的报送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3月2日至30日(第1周周三至第5周周三)内完成本次补考考试及成绩报送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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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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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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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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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审核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名单,确认考生补考资格,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下发补考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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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及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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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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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试卷复查、印制、制作考试安排表并通知考试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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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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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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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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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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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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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成绩报送、成绩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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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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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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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重修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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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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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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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学生重修、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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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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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事项与要求
1.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它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2.各学院应仔细审核学生的考试资格(缺考、违纪、实践课课程不予安排补考),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3.各学院必须确保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考试的学生,并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参加考试;如遇涉及赴国外、境外交流、实习的学生,学院应在补考时间上另作安排。
4.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组考及阅卷,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和要求,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5.体育课由师范学院组织补考考试。
6.本次考试各学院不组织专门辅导,不得收取学生费用。
7.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或补考旷考,计入不及格课程门次,学院应予以安排重修。
8.本次补考结束后学院应启动学生留级程序,学生成绩以教务系统里的成绩为准。3月27日后教务处不再接收补考成绩,因教师不能及时录入学生补考成绩导致的各种问题,应由教师本人负责。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
附件下载:公共课补考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