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西安文理学院公共选修课学生选修学分要求

  一、公共选修课程分为①人文社会科学类②自然科学类③公共艺术类④技术技能类⑤创新创业类5个系列。

  二、本科生应从公共选修课的5个不同系列中选修至少8学分非本专业的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2016级本科生:

学生类别

人文社科类

自然科学类

公共艺术类

技术技能类

创新创业类

艺术类

2

2

0

2

2

非艺术类(理科)

2

0

2

2

2

非艺术类(文科)

0

2

2

2

2

  注:公共艺术类系列课程中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八门课为限定选修课程,艺术类专业以外的所有学生必须从中选修2学分课程。

  2.非2016级本科生:

  应从公共选修课的5个不同系列中选修至少8学分非本专业的课程,其中公共艺术类系列课程中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为限定选修课程,全院学生必须从中选修2学分课程;理工科类学生必须选修1.5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生必须选修1.5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

  3.学生选课起止时间,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至第七学期终止。


西安文理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1号 电话 : 029-88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