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运行,教务处将于开学初对全校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各二级学院成立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开学初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2.教务处牵头负责督查全校开学初教学运行情况,具体分组:
二、检查内容
1.教师到岗、学生上课情况。
2.课表安排及运行情况。
3.教学条件(教室、实验室等)保障情况。
4.学生教材领取情况。
5.其他存在的问题。
三、要求
1.学校督查组(每天17:00之前)、各学院期初教学自查结果(附件)(3月4日、3月11日17:00之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2.期初检查结束后对各二级学院期初教学运行工作综合评价并进行量化打分,并以此作为学院年终评优量化考核的依据。
教务处
2016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教学检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