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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的安排意见


期末考试红头文件:下载

西安文理学院试卷模板(新):http://jwc.xawl.edu.cn/xzzg/jsxz/21149.htm

西安文理学院成绩更正表:http://jwc.xawl.edu.cn/xzzg/jsxz/26159.htm



西安文理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校办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转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从考核“学习成绩”向评价“学习成效”转变,引导学生从注重“考试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改革课程考核和考试的方式方法,现就本学期期末主要考务工作安排罗列如下:

  一、考核安排

  (一)时间安排

  1.考查课和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进行考核,在17周前完成。

  2.考试课期末考试安排在2016年6月27日至7月8日,各学院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均应安排到7月7日。考试时间一般以110分钟计,时段统一为:

  (1)上午:第一场  8:00—9:50

  第二场  10:10—12:00

  (2)下午:第三场  14:30—16:20

  《期末考务工作进程表》见附件1,公共基础课全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见附件2,专业课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重修考试原则上由开课学院随期末考试进行,个别特殊情况,时间如确需调整,可报书面材料由教务处审批处理。

  (二)考试安排

  各学院按学校统一格式制作期末考试安排表,务必包含本学期全部考试课程,不得遗漏、重复或冲突,考试科目名称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一致,专业、班级、时间及人数等务必保证准确完整。期末考试安排表须经学院领导认真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2016年6月13日前将电子、纸质各一份报送教务科。学院应同时报送本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电子、纸质版各一份。

  二、试题的命制与交接

  (一)命题要求

  命题前,各学院、教研室要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研究在命题中如何落实应用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的要求。命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照《西安文理学院考务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学期试卷专项评估反馈结果做出命题计划,在学校统一模板的基础上,各学院可结合课程特点研究确定更符合需要的试题模板和命题计划。命题计划需经教研室主任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计划命制出A、B两套试题,命题与往年重复的题量,以及同一学期A、B卷的重复率不超过10%。各学院根据教师提供的命题材料,逐步建立该课程试题库。

  (二)教考分离

  本学期由各学院在所属专业选择一到两门专业课实施院级教考分离。教考分离课程的命题由各学院选聘非授课教师命题。各学院在考试前将教考分离的统计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结束后的工作

  (一)成绩登录要求

  按照我校教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教学秘书必须于期末考试前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缓考名单,考试期间录入作弊名单,并提前梳理学籍异动名单,确保教师录入成绩时学生名单的准确无误。

  任课教师必须于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将成绩登录到学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并在打印的一式三份成绩登记表的规定栏目签名。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一份装订于试卷册中,二份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将成绩单一份留本单位存档,另一份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送交教务处存档。学校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将于7月13日准时关闭,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送课程成绩者,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给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否则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对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和学院进行通报。

  本学期期末考试教师从外网登陆正方教务系统录入成绩,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教师。

  经审核已提交的成绩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若因漏登、错登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更正成绩的,需由任课教师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成绩更正表》(见教务处网站),按程序复查,报教务处审批后修改。

  (二)试卷装订

  装订时以行政班或教学班为单位,按试卷封面、参考答案、试卷分析表、学生成绩册(包括平时成绩原始记录)、试卷(按点名册次序)顺序依次整理排定装订。

  (三)考务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考务工作暂行办法》的管理要求,结合各专业特点将考务原始材料进行归类、装订、保管。

  各学院在7月8日前需报送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留学院存档):

  1.缺考学生名单;

  2.违纪学生名单;

  3.体育保健课汇总表;

  4.缓考汇总表。

  各学院下学期开学后将课程成绩、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学籍预警、留级、退学的学生名单及处理意见报教务处综合科。同时做好学籍预警、留级和退学学生及家长的告知、沟通工作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考核工作要求

  (一)考试要求

  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各学院对申请缓考的学生,要按规定审批,严格把关。因病、因事无法亲自办理缓考者,需学院指派专人第一时间认定并代办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考后申请缓考者均按缺考认定。凡擅自缺考者,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不得进行补考。凡证件丢失的学生须提前申请补办。

  (二)考务管理

  教务处将加大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力度。采取悬挂横幅、标语警示、倡议板报、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思想;设立考风考纪办公室,负责考试组织领导、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设立专线电话:88240306;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务巡查小组,考试期间将深入各学院全程巡查,及时解决、通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各学院要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考前组织考务人员和监考学习监考须知、学生考试守则等相关学院规定,强调职责,落实责任。各门课程的主考教师应到该课程考场巡视,现场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考试守则、违纪作弊处理相关规定,做好期末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严防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考试中一经发现违纪、作弊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其考试,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违纪或作弊事实情况说明及个人检查,由两名监考教师核实并签字确认,监考要如实详细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特别注意要在违纪作弊的考生试卷上总分栏内填写“违纪”字样,以便阅卷教师准确处理该生成绩。对违纪作弊者各学院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曝光,起到警示及教育其他学生的作用。学院第一责任人在考生书面材料和《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上签署意见后,24小时内连同违纪、作弊证据报教务科,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期末考务工作进程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表   

                                                                                 西安文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期末考务工作进程表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负责部门

期末考试文件制定与下发

2016年5月30日前

教务处及各学院

期末考试安排表报教务科

2016年06月13日前

各学院及教务处

考试试题报文印中心

2016年06月15日前

文印中心、各学院

试题印制

2016年06月15—26日

文印中心、各学院

试卷复查

2016年06月20-24日

文印中心、各学院

领取考试试卷

2016年06月20—24日

文印中心、各学院

期末考试

2016年06月27-07月08日

各学院及教务处

试卷评阅、成绩上传与考务材料整理制作(期末考试成绩、重修成绩、试卷分析表、缺考、违纪学生名单、体育保健课汇总表缓考汇总表)

2016年07月08日之前;个别课程7月11日前;

各学院

考务材料报送(期末考试成绩、重修成绩、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缺考、违纪、体育保健课汇总表缓考汇总表)

1、成绩表下学期开学前

 2、其他材料7月8日前报送

各学院及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期末考试相关材料,做好期末考试总结工作

2016年07月09日-07月10日

教务处



  附件2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2016年6月27日

  第一场8:00—9:50

  《大学英语Ⅱ》(听力8:30-9:00)

  第二场10:10—12: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三场14:30—16:20

  《大学英语Ⅳ》(听力15:00-15:30)

  2016年6月28日

  第一场8:00—9:50

  《高等数学》

  第二场10:10—12:00

  《中国近现代史概要》

  第三场14:30—16:2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16年6月29日

  第一场8:00—9:5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教师职业道德》

  2016年6月30日

  第一场8:00—9:50

  大学物理

  第三场14:30—16:20

  《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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