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学校决定继续在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全面推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合格的指导教师。各学院务必选派责任心强且具有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落实题目,组织选题审议会。各学院应组织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本学院所有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审查,将选题中存在的工程设计题目偏少、题目偏大、一位教师连续几年所指导学生的题目相同等问题预先解决。实践性选题应不少于题目总数的50%。理工科务必80%以上的题目与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等实际相结合,其中工科设计类题目不低于70%;人文社科类学生应根据专业特点,结合社会实践设立题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历史学、日语、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四个专业选题进行抽查,请以上四个专业于12月1日前,将《命题征集表》及学院命题审议意见交实践教学科。
三、师生双向选题。各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组织师生双向选题,并在题目选定后,组织指导教师与被指导学生见面。请各学院于2017年12月1日前(14周)完成选题工作,并组织师生在系统中完成选题工作。
四、开题及任务下达工作。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请各学院于12月29日前(18周)自行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并在系统中完成相应工作。
五、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本学期拟对历史学、日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四个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检查,请相关学院做好论文送审及师生组织动员工作。
六、教务处拟于11月27日-11月30日对系统使用进行培训,请各学院于11月24日前将培训时间与地点安排报至实践教学科,以便统筹安排。
附件: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
教务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