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西安文理学院关于修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下发,请各学院充分认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重要性,组织专门团队,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学院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时,应严格执行指导意见,按照附件6体例规定进行编写。
请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6月29日(周五)之前提交由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的人才培养方案终稿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高婷婷
88269391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关于修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