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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在线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本学期已开展线上教学并完成全部教学任务的课程,原则上在本学期完成课程考核,做到“应考尽考”。

  2.各学院统筹考虑线上教学进程和学生学习情况,按照“一院一策、一课一策、一班一策”要求,做到“考试(考核)要求不打折扣、考试(考核)形式灵活恰当、考试(考核)结果规范公正”。

  3.鼓励课程考核方式多样化,考核项目多元化改革。各学院应结合教学实际,探索多种形式、多个阶段、多种成绩评定方式的考核制度改革,增加学习过程考核成绩在学业成绩评定中的比重,不拘泥于现有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办法,建立合理的学业考评制度。

  二、考核方式

  建议课程考核强化多元化过程性评价;鼓励采用开卷考试、非标准答案考题、课程论文、课程报告、在线口试等方式组织考核,重点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未返校学生可参考以下方式开展课程考核:

  1.利用在线教学平台线上考试。具备条件使用在线教学平台考试的课程,利用平台线上考试。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平台考试功能和已建试题库,采用随机组卷的方式生成考试试卷。任课教师应尽量采用目前授课使用的教学平台(选用平台须具备及时保存功能),如中国大学MOOC、智慧树、超星等平台开展在线考试。

  2.采取开卷、非标准答案试题等网络远程考试。设计富有挑战度的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可以“一人一题”或“一组一题”,考试过程可采用限时答题。

  3.综合性考查。鼓励选修课采用全过程性考核方式。过程考核包括设计报告、随堂(期中)测验、作业作品、互动研讨、汇报展示、课堂出勤、实践应用、研究论文、面试口试等。全过程考查作为最终考核成绩应不少于三类考核项目。

  学校第二批学生返校后,上课人数达到线下教学标准的教学班可安排进行线下教学,未达到标准的教学班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原则上返校学生的课程考核方式与不返校学生保持一致,采取线下考核与线上考核在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和考核难度上保持一致。

  三、考核时间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原则上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第十八周(2020年6月26日)前结束。后期调整开设的课程根据教学进度可适当延后。重修考试原则上随期末考试进行。

  1.第十九周(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至第二十一周(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为复习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以110分钟计,时段统一为:

  上午:第一场 8:00—9:50

  第二场 10:10—12:00

  下午:第三场 14:30—16:20

  第四场 16:30—18:20

  采用设计、报告、论文、作品等大作业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不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核,学生自主在线下完成。

  2.本学期考试课程(除公共课)结课后即可组织考试。由教师提出考试申请,学院批准即可进行。提前完成的考试要写入期末考试安排表。

  3.考查课和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考核,在第18周周五前完成。原则上期末考试及考后收尾工作应当在第21周周五前完成。

  4.理实一体的课程先考核理论部分,待全部教学环节完成后评定课程总成绩。因实验未开展或其他暂不具备考核条件的课程,可在学生返校后进行考核。

  5.补考与缓考。

  请各学院在9月7日至9月16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至第2周周三)内完成本次期末考试补考、缓考考试及成绩报送工作。

  四、考核纪律

  1.各学院考前要召开在线考风考纪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教育学生“诚信考试”,自觉抵制考试作弊行为。

  2.凡未按要求在考前进行测试影响考试过程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考生有特殊情况(网络环境差、疫情影响较大、有突发事情等)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要提前联系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学生按照缺考处理。

  3.未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核,考核结果无效。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课时三分之一者,或一门课程未交作业达二分之一者,任课教师有权禁止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受条件所限不具备开展线上学习的学生,学生所缺课时原则上不计入缺课统计,不影响过程考核中的签到与课堂表现部分成绩,所涉及的成绩由任课教师个案处理,尽可能减小对学生成绩的影响。

  4.学院应指派专业教师对学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查处,对于经复核认定有问题的试卷,相关学生该门课程总评成绩记“0”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5.对于考试平台提供的学生违纪数据,学院应仔细核查并做好相应的处理。

  五、组织保障

  1.教务处制定考核文件,负责期末考核的指导,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2.各学院要成立课程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课程特点,组织开展考核方式改革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管理细则。对采取线上考核的课程,要提前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进行平台测试、试题试做等工作。

  3.线上考核受制于网络环境限制,可能会出现某些突发情况。任课教师要针对自己的考核方式,预判可能出现的状况,并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如在另一平台设置好相应试卷,一旦发生大面积状况,能在短时内切换备用方案。在提交环节出现故障的,可与学生提前约定好交卷原则。

  4.课程组或课程负责人确定考核方式与各环节考核的权重,审批后提前向学生公布。开课单位须在考前逐一与学生确认是否具备线上考核条件,要高度重视考前不具备线上考核条件的学生,必要时通过“一生一策”机制,确保所有学生顺利参加考核。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学期期末考核工作,要结合目前所开课程在线教学实际,研究在线考核办法,按教研室或课程组建在线考核工作小组,统筹做好在线考核准备工作。要统筹安排课程考核时间,避免各课程考核时间冲突。

  2.使用在线教学平台考试,开考前应组织模拟测试,要组织学生在考试前三天进行网络环境和在线考试平台测试,测试平台稳定性,让学生熟悉考试流程和要求。

  3.任课教师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的评定与记载,保留原始电子版试题、过程材料以及平台考试记录,提交学院存档备查。

  4.教学秘书必须于期末考试前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缓考名单,考试期间录入作弊名单,并提前梳理学籍异动名单,确保教师录入成绩时学生名单的准确无误。重修成绩录入本学期继续由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后台录入。提前将学生名单录入到课程名下的,可通知任课教师录入重修成绩。

  学校教务系统录入成绩将于2020年7月22日17:00关闭。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送课程成绩者,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给所在学院和教务处。

  5.各学院在2020年7月23日前需报送:期末考试纸质成绩单(含重修成绩)、缺考汇总表、缓考汇总表、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留学院存档。

  6.补考与缓考考试地点由开课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借用。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组考及阅卷,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和要求。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或补考缺考学生,学院应予以安排重修。学院应特别注意返校后完成期末考试的课程的补考工作安排。


  附件:1.考务工作进程表

           2.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表

           3.考试考查一览表(样表)

           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补考考试安排表



 西安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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