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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陕西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科教育。

二、申请主体要求

(一)个人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研究和实践过程,作出主要贡献。

(二)单位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安排人员主持方案设计、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主持单位或成果主持个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三、奖项设置与申报限额

(一)奖项设置

陕西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3个等级。设奖总数350项,其中本科院校奖项总数296项(含本科教学成果奖216项)。

(二)申报限额

学校推荐限额6项。

本科教学成果奖: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成果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学校申报限额的20%以内,总数不超过3项(推荐数量不足5项的,每校可申报1项),此类成果获奖数也将不超过本科教学成果奖获奖数的20%。成果主持人须直接组织并牵头推进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发挥主要作用,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成果主持人。

四、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1. 坚持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实践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 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 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以及在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 优先考虑服务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


陕西省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

评审工作安排


一、评审范围

陕西省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省级成果奖一经申报,成果完成人不得更换。

(五)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六)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七)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八)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该项目即刻丧失评选资格,取消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申请,部门、学院组织评审并进行排序后报送教务处,学校再次组织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学校将拟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5日。

(三)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并提交《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同时提交教学成果报告,申请书中应对该成果的原创性进行承诺,推荐高校要做好审查工作。凡拟申报本届教学成果特等奖的项目,需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

(四)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将具有下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资格。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获得推荐资格的成果进行专家论证。

四、申报材料

陕西省2025年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分为纸质材料报送和网络申报两个部分,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报送:

1.《陕西省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1,电子版为Excel格式)。

2.《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2)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1份(电子版为PDF格式)。申报特等奖的项目还应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见附件5)一式1份。

3. 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1份)。

(二)获得推荐资格后方进行网络材料报送: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网站http://sxgj.xanet.edu.cn/jxcg),点击学校申报栏目,填报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拟不公开内容的项目,请提供上网路径和密码。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5825日,将纸质材料送教学科。

联系人:高婷婷 联系电话:029-882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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