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根据学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25)》《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通知》《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刷规范》和《西安文理学院专业实践“双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中期检查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1日至4月18日
二、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方案,组织指导教师通过中期答辩的方式,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和综合评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督导组原则上对本院所有答辩小组进行督导检查。
学校抽查: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对各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
三、检查内容
各学院需对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结合“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执行进度、完成质量、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双导师指导论文比例(不低于10%)等进行考察。
指导教师需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学院专业审核负责人需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确认指导教师提交的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须在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2025年4月25日24:00前)完成系统提交及所有的审核流程,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通道。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督导组成员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检查学生过程资料完备情况(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及相关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学习中省校相关文件精神,树牢质量意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组织毕业生和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附件1)《陕西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和《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附件3)《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通知》(附件4)《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刷规范》(附件5)和《西安文理学院专业实践“双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夯实指导教师职责,切实加强整改。
各学院要树牢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意识,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指导教师责任意识和指导能力。要求指导教师结合督导意见,重点加强与毕业论文(设计)存在问题较多学生的沟通,帮助学生改进论文,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联系人:乔娜 电话:8826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