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7号),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7-2019年)》(附件1)。
(二)立项类别。
本次教改项目分专项、重点、一般三类。经费资助方式分省教育厅资助、学校自筹两种。专项项目说明如下:
1. 学会专项:为发挥相关学会对高校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省高等教育学会、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和省高等教育数据中心可结合工作特点单独申报,分别推荐1-2项(不占学校指标)。
2. “双创”教育专项: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双创”教育为专题确立5项左右(不占学校指标),研究周期至2017年底。
专项项目统筹安排、单独评定,由省教育厅资助。
(三)立项数量。
2017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总数为300项,其中本科200项、高职高专70项、高等继续教育30项,我校立项总数为8项,本科6项,继续教育2项(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 方向性。紧扣“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四个一流”建设等,鼓励跨校联合选题申报。
2. 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 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 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高校要求。
申报高校应为本校教改项目研究提供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予以保证并形成激励机制。省级教改重点项目资助10万,一般项目资助4万,继续教育项目资助2万。
各学院要加强统筹,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加强培育,提高项目质量。项目组要分工明确,避免“搭车”现象。
(三)项目主持人要求。
1. 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 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项目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学校申报限额的30%内。
3. 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4. 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申报办法
按照管办评分离原则,省教育厅委托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负责材料受理和项目审核等工作。
(一)申报单位。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excel格式填写),一式一份。
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审核,省教育厅调阅审核。
(三)申报方式。
各学院、部门将附件3(一式一份)、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并发送电子版。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婷婷 029-88269391
教务处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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