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36号)的要求,为了以高水平高标准迎接审核评估,近期学校就2016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本和执行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调研。此项工作分为学院自查、学校调研与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历时一个多月。目前,学校已完成学院自查与调研工作。根据学校座谈研讨意见和建议,请各学院针对问题逐条核对,积极整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指导意见参考2014版(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要求做到紧密结合专业转型,体现应用;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优化课程体系,注重实践教学;规范编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规范性;鼓励创新,体现学科专业特色。
2、突出专业核心课程,保证其课时数的开设。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整合小学分课,尤其是专业方向选修课,消除课程设置的碎片化和内容上的交叉重复现象。专业核心课前面请标注“*”号。
3、公选课分为人文社科、自然科学、技术技能、创新创业、公共艺术等五大类,每类各占2学分。全校学生必须从技术技能类、创新创业类和公共艺术类中各选2学分,人文社科类学生必须选修2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学生必须选修2学分人文社科类课程,共修满8学分方可毕业。具体按《西安文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
4、理论教学课内学时(含课内实验实训)不低于2300学时,一般不超过2500学时。
二、其他说明
1、各专业视实际情况在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进行优化;
2、允许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对人才培养模板中的专业教学计划表在结构上做一定的修改;
3、各专业结合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务必认真分析研究培养规格实现矩阵;
4、关于课程编号、公共基础课程设置、教师教育模块课程设置、编写体例等问题参考16级人才培养方案。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和组织,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此次人才培养方案报送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务必于2017年6月15日(周四)之前提交由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的终稿(附件3)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高婷婷 88269391
附件:1、西安文理学院课程编号说明
2、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一览
3、西安文理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体例
4、西安文理学院修读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体例
教务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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