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在二级学院院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负责全面的教学、科研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教学评估和检查、教学情况的调研、教学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广泛听取并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教学管理工作正确意见和建议,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三、主持期末(中)各专业考试命题、评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本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等工作。
四、督促、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教学教务工作,负责继续教育工作。
五、协助二级学院院长做好教学人员职称晋升、聘用、奖惩等工作。
六、检查、敦促和管理教研室工作,指导各教研室做好各科教学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负责实验室建设和学生实习等工作,负责拟订科研工作计划、科研立项等工作。
八、负责教学工作量统计、课时费的审核等工作。
九、完成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