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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办法(试用)

西文理教发〔2020〕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保障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确保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使课程目标达成对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持续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特别是加强过程性考核环节,运用多样化考核方式,加大过程性考核比重,使考核结果能真实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国家各类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负责人是课程目标达成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注重过程性考核评价的课程考核办法,并写入课程教学大纲;制定科学规范的命题标准,使试题与课程目标有较高的符合度,从而实现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有效支撑。

第三条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

第二章 组织分工

第四条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考核成绩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学院对各专业课程考核方法及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学校相关部门定期对各专业课程评价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 各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依据《国标》和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本学院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

第六条 各专业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要按专业形成评价报告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各专业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持续改进,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第三章 评价实施

第七条 评价依据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国标》和专业认证标准为根本依据,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为内部依据,以行业发展趋势及现实人才需求为外部依据。

第八条 评价对象及周期

1.评价对象:专业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2.评价周期:每年。

第九条 评价方式和流程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主要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直接评价

直接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任课教师通过课程考核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参考附件1中《课程目标达成度直接评价计算方法(参考)》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并完成《西安文理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表(试用)》;二是学院工作组组织各专业对课程考核办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试题与课程目标的符合度进行评价。通过反映出的课程目标达成度对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量评价。

(二)间接评价

间接评价是在校生、同行专家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等主体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各专业可通过发放问卷或访谈的方式完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采取学生评教、同行专家听评课和任课教师评学等对课程目标达成进行评价;二是通过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企业专家对行业需求和课程目标及内容的契合度进行评价。综合两方面的评价结果对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第十条 结果运用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将作为课程改革的重要依据,以持续改进的理念推进课程建设,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的闭环质量监控机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评价工作应注重基础性、过程性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注重工作开展原始资料的记录与存档完整、翔实、有序。材料留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4年以上。

第十二条 评价过程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实施,提高评价效率。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本科专业。






西安文理学院课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等级标准

内涵说明

A

C

1

20

1.1教学大纲

15

教学大纲内容完整,科学规范,符合认证要求。考核办法、考核环节设置合理,评价标准可行,能支持课程目标有效达成。

教学大纲内容完整,较为规范,基本符合认证要求。考核办法、各考核环节设置较为合理,评价标准可行,能支持课程目标较好达成。

1.有科学规范,符合认证要求的教学大纲,内容应包括依据毕业要求制定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注重过程性考核评价的课程考核办法等。

2.课程考核办法中各考核环节的评价标准可测可衡量,考核内容与考核环节能支持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

1.2相关制度文件

5

管理制度健全,文件齐备严格执行。

管理制度比较齐全,文件基本齐备。

1.制度文件包括:①试卷(试题)管理和保密工作细则;教材简介、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课程表、教学任务书等;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

2. 管理制度健全,文件齐备,执行严格。

2

35

2.1过程性考核环节

15

过程性考核环节符合学生实际,过程性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规范明确;考核结果能真实反映课程目标达成及学习效果。

过程性考核环节设置基本合理,过程性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较规范明确,考核结果能反映课程目标达成及学习效果。

1.过程性考核环节能依据课程目标进行设置,符合学生实际,能体现对学生知识、能力、素养的客观评价,涉及课程学习的各个方面,如: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能力、学习态度、参与度、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理论应用与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等。

2.有规范、明确的过程性考核评价标准,做到评定有理、有据、客观、真实、透明,考核结果能反映课程目标达成及学习效果。

2.2考试环节

20

能依据教学大纲及课程特点合理选择考试形式;命题、审题、制题符合《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考试结果应能反映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

能依据课程特点选择考试形式;命题、审题、制题基本符合《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考试结果基本能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

1.能依据教学大纲及课程特点选择合理的考试形式进行考试。考试一般以笔试(闭卷,开卷)、口试(含面试、答辩等)、写作(报告、综述等)、实操(机考、实验、制作、实践等)等形式进行。

2. 命题(包括试题与大纲的符合度、试题的应用性、题型结构、试题份量、难易程度、重复率等)、审题、制题应符合《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考试结果应能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

3成绩评

定及达成度分析

3


35

3.1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分

7

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分客观公正、准确规范,成绩统计准确无误;支撑材料完备。

过程性考核成绩评分基本客观公正,较为规范,成绩统计准确无误;支撑材料基本完备。

能严格按照过程性考核评价标准,成绩评分客观公正、准确规范,成绩统计准确无误;过程性考核相关支撑材料完备。

3.2考试成绩

评分

7

试卷评分准确无误;流水阅卷、评分客观公正、准确规范;成绩统计准确无误。

试卷评分准确无误;教师评分基本规范、客观、准确;成绩统计基本准确。

1.所有考试课程原则上采用集体流水评阅的方式。对确因师资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适宜集体阅卷的课程,须由开课学院复查,如实记录。

2.评价客观、准确,评分规范。评分方法、方式统一,无负分、正分混合使用情况;批阅规范,分数修改处有签名确认;评分标准完整准确;批阅无差错(班级偏差率≤5%为B,>5%<10%为C,≥10%为D)。

3.卷面小题得分相加等于总分;卷面成绩统计完全准确为A,有1份试卷错误为B,有2份试卷错误为C,有3份试卷错误为D。

3.3考核成绩及质量分析

7

课程考核成绩统计及登录准确无误;填写考核成绩分析表,质量分析认真、科学、准确。

课程考核成绩统计及成绩登录准确无误;填写考核成绩分析表,质量分析基本合理。

1.总评成绩统计及成绩登录准确无误;

2.有定性、定量分析,有教学反思和改进意见,认真、科学、准确;

3.填写成绩考核统计分析表,分析小结基本合理。无分析小结为D。教考分离科目必须有分析总结报告,如无则为D。

3.4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

7

能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客观评价,评价表填写规范,达成度高(≥0.9)

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客观,评价表填写较规范,达成度合格(0.7≤达成度<0.8)

依据《西安文理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工作办法(试用)》,使用课程考核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并规范填写《西安文理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表》。

3.5持续改进

情况

7

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措施,课程考核成绩和课程目标达成度有明显提高。

有持续改进措施,课程考核成绩和课程目标达成度有提高。

立足学生学习成效与质量,能依据上次课程考核成绩分析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情况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进行持续改进,效果明显。

4

10

4.1考核资料

归档

10

考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签名完整、规范、清晰,无错误;装订整齐。过程性材料存档完整、规范

考核资料基本齐全,符合要求;签名完整、规范、无错误;装订整齐。过程性材料存档完整,较为规范考

1. 考试命题计划、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过程性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分析表、教考分离课程总结、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等资料按要求顺序装订并归档;试卷按学生学号顺序装订(大学英语等按教学班装订),出现2处顺序错误为C。

2.试卷封面内容填写完整,命题人、阅卷人、审核人在试卷封面签名完整,缺考、违纪信息记录准确,阅卷人在每一份试卷上签名。

3.按要求全部签名为A,有两份试卷未签名或封面漏签错填为C。

:本评价体系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0项,每项指标的评价等级为A、B、C、D四级,每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的为D级。

得分=二级指标分值*等级系数;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优秀≥90分,良好80-90分,合格60-79,不合格为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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