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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修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和获取学位的依据,是教学过程组织和管理的主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陕西省《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等中省文件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对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原则,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特色鲜明、省内一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立足西安、面向陕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实、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产出导向,统领人才培养

以培养目标作为产出导向的起点和归宿,统领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充分市场调研基础上,紧密结合专业特点和就业岗位能力需求,广泛听取行业企业、用人单位专家及毕业生意见建议,重新确定各专业可评价的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并根据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确定各专业课程体系结构,明确课程逻辑关系,根据岗位需求倒推课程体系与课程教学内容。要按照反向设计、正向实施的原则,制定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将毕业要求落实到具体课程,通过全面贯彻课程教学大纲形成有效课程教学,实现课程学习成果,支撑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达成。

(二)注重能力,重构课程体系

按照“学分适度、结构简约、内容精准”的基本思路,合理设置符合学校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公共课程与专业课程,调整课程种类,整合教学内容。克服学科思维定势,围绕毕业要求分解设置课程;删除冗余课程内容,释放学生自主学习空间,安排更多的课外自主学习要求;梳理公共课程,整合专业课程。做到公共基础课适用(侧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与通用能力)、学科专业基础课能用(侧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专业核心课管用(侧重培养学生职业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体现公共课程服务于专业。注重学生通用能力(可迁移的跨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职业岗位领域专业特定能力)协同培养。

(三)强化实践,注重创新创业

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就业能力为目标,构建基本技能训练、专业综合训练和业界实践训练的实践教学体系,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注重体系设计、内容综合,提升实验实践课程设置水平和质量内涵。必须开设基于真实应用情境的项目、案例、问题等实践导向课程以及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训)项目,促进学生依据实际问题而进行知识建构、重组和应用,强化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设置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实施,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

(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坚持校企互动战略,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优质资源,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教育。各专业要有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意识。以学生为中心、职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进一步创新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逐步做到校企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结果,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特别是解决一线复杂应用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逐步加大订单培养、合作培养比例,鼓励带薪实习,逐步形成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新型办学格局。

(五)分类指导,契合培养标准

各专业要认真研究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专业标准或职业行业标准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科专业要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专业补充标准,结合新工科建设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师范类专业要参照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相关要求。省一流专业、办学历史长、社会认可度高的师范类专业按照师范认证的第三级,即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建立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其它师范类专业按照师范认证的第二级,即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其他专业也应参照已有专业评估(认证)标准。对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录取的“三校生”,原则上要根据学生特点独立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三、内容框架

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学制与修业年限;授予学位;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条件;专业教学计划表;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安排表;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或修读第二学位教学计划表。

四、具体要求

(一)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1.培养目标

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未来发展需要,制定合适的、细化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表述应准确、具体、可测,明确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与性质,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2.毕业要求

根据培养目标,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等先进的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明确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达到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描述,用来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同时对教学活动发挥成果导向作用。

毕业要求描述需要聚焦于培养学生具有:解决专业涉及的复杂应用问题的能力,体现本专业的特色,毕业要求应反映学生毕业时具有的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学生的知识水平:体现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工具性知识、专业知识以及社会发展和相关领域科学知识;

学生的专业能力:体现学生学以致用和职业发展能力;

学生的综合素质:体现学生应具备的道德价值取向,社会责任和人文修养等综合素质。

各专业自行设计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要结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能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工科专业的毕业要求应能全面覆盖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中的12条毕业要求内容,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要求应能全面覆盖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中的毕业要求内容。其他专业参考国内外专业认证标准确定毕业要求。

(二)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

课程体系是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基石,课程体系设计主要根据三个原则:一是反向设计原则,根据毕业要求确定培养内容和方式,再进行课程配置,形成课程体系。二是一体化原则,解决专业涉及的复杂应用问题能力培养要一脉相承、全局考虑和无缝衔接。三是正向支撑原则,要求制定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明确各门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具体项目。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如下所示: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毕业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课程1

H

课程2

M

M

H

课程3

L

M

M

备注:

1.表中课程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集中实践课程与主要的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

2.H(强)、M(中)、L(弱),表示课程与毕业要求之间的关联度强弱程度,一般一门课程最多支撑5项毕业要求。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由课程教学大纲中的教学目标分条说明确定。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是指由培养目标所决定并为获得能力结构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理论与技能体系,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填写。

每专业确定6-12门专业核心课程,确保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的课程必须包含。

(四)学制、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1.学制与修业年限

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基本学制4年,学生在校修业年限为4-6年。对休学创新创业的,修业年限放宽至8年。

2.授予学位

按《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执行。

(五)学分、学时与教学安排

1.学分计算

(1)学分计算最小单位为0.5学分,所有课程均以学期内课时总量为单位按舍尾法计算学分。对于要求高、学时多的课程可分学期安排,安排几个学期就按几门课程计。

(2)原则上理论教学课程、艺术类技能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

(3)公共体育、国防教育、教师口语表达、教师书写技能、独立设课的实验课、课内实验实践环节等原则上每32学时计1学分。

(4)集中进行的综合(开放)实验、各类实(见)习实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1周按30学时安排教学工作,包括教师指导和学生练习时间。其中教育实践总学分(见习、实习、研习等环节)不少于18学分,累计时间不少于18周;毕业论文(设计)安排10-14周,中间可穿插其它教学活动,总学分一般不超过10学分。

2.总学分与总学时

(1)总学分

各专业应修课程总学分约165±5学分。

(2)总学时

课内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2100-2300之间,平均周学时原则控制在20-26学时。低年级周学时应较高,以后逐渐减少。

3.教学安排

实行每学年2学期制,每学期教学活动安排19--20周。其中各理论课教学总周数不超过16周,法定节假日1周,实践教学周1-2周,期末课程考试周1-2周。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安排根据需要可分若干时段实施,也可连同寒暑假一起安排。课程教学安排尽量集中,一般按4学时/周安排。所有课程的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进行;全校性公共课的考试,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考试时间。鼓励结合实际进行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改革。

(六)课程体系及设置

1.课程体系

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和素质拓展平台三部分构成,每个平台下设若干课程模块。具体构成如表1所示:

1 课程体系结构一览表

课程平台

课程模块

课程构成

建议学分安排

通识教育平台

公共基础课程

1.思想政治教育类、外国语言类、人文素养类、军事体育类、计算机基础类、其他类。2.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等。

40-45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

分为创新与创业类、艺术与审美类、人文与社会类、技术与工具类、科学与环境类等5类,各占2学分。学生须选修8学分以上的课程,方可毕业。具体按《西安文理学院公共课选修管理办法》规定实施。

8-12学分

专业教育平台

学科专业

基础课程

学科各专业必须掌握的学科基础理论、技术理论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和为达到国家对该专业人才的素质、能力、知识的基本要求而开设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包含师范专业教师教育的通识课程)

25-40学分

专业核心课程

每专业确定6-12门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全部为考试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应加以重点建设,确保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20-30学分

专业选修方向一

根据学生就业、专业发展方向、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职业需求开设的深化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类专业课程。各专业可以根据需要开设1-3个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20-40学分

专业选修方向二

集中实践课程

入学教育、军训、认知实习、专业见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教育实习、顶岗实习、专业综合实践课程、专业特色创新实践课、毕业设计(论文)。

25-45学分

素质拓展平台

第二课堂实践与

创新创业活动

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创业、技能拓展、文体活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读书阅览等活动均可认定相应学分,具体细则参见《西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参照表》。

8学分

合计

170学分

2.各类课程的设置要求

课程修读方式分必修与选修,必修课程占总学分的80%左右,选修课程占总学分的20%左右。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的比重为:人文艺术类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5%,理工农类不应少于总学分35%。各类课程均实行归口管理,原则上一门课程只有一个课程编号,只能属于一个教学部门。

(1)通识教育平台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两大类,由教务处统一设置。

1)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校所有专业均开设的课程,由学校统一规定课程的设置和开课要求。这一类课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类、外国语言类、人文素养类、军事体育类、计算机基础类与其他类六大模块。另一部分由学校遵循分类指导的原则设置,主要包括大学数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等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进行开设,具体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与所在学院商定。

2)公共选修课程统一要求为不少于8学分,分为①创新与创业类、②艺术与审美类、③人文与社会类、④技术与工具类、⑤科学与环境类等,每一类各占2学分,其中全校学生必须从创新与创业类和艺术与审美类中各选2学分,具体按《西安文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深造或就业需要,选修其他专业的必修或选修课程(本专业培养方案已列入必修课程的相同名称或相同内容的重复课程除外)或修读国内外MOOC课程,考核合格或拿到相应证明后可视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2)专业教育平台课程

专业教育平台课程由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集中实践课程构成,专业教育平台课程由学院及各专业负责设置,根据学校对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要求和学生对职业规划的需求,学院要面向行业、企业和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校企合作和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应当在专业教育平台课程中适当引入或开设企业课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学的课程、双创试点课程。

1)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是各专业必须掌握的学科基础理论、技术理论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和为达到国家对该专业人才的素质、能力、知识的基本要求而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要解决好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专业知识需求脱节的问题。各二级学院要打通相同、相近专业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注重内容的拓展性,构建统一平台,以加强基础,适度拓宽专业口径。

2)专业核心课程:每专业确定6-12门专业核心课程,给予每门核心课程足够的学分保障,全部为考试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应重点建设,确保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3)专业选修课程:鼓励设置专业方向模块课程,每个专业可设置1-3个方向模块,反映多口径培养的个性化要求,围绕就业方向焦距学生专业、职业能力培养,按照就业岗位群或相关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模块,鼓励校地合作共建课程群。鼓励开设学科前沿或知识深化课程,提供给对科学研究、专业深造感兴趣的学生。鼓励全校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爱好或就业需要辅修专业课程或修读第二学位课程,达不到获取辅修毕业证与第二学士学位证时已获得学分课程可置换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4)集中实践课程

集中实践课程主要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各类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业综合实践实训课程、专业特色创新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务必体现从基础到综合,从常规到创新,从专业到拓展的立体实践架构。

(3)素质拓展平台课程

1)创新创业教育计划

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并加强“创新、创意、创造、创业”意识与能力培养,学校总体安排学生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计划总学分不少于8学分,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中的《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课程2学分,公共选修课中的创新与创业类课程2学分,专业创新创业试点课程不少于4学分。专业创新创业试点课程类别不受限制,可以在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集中实践课程中选择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或教师科研密切相关的课程进行试点,将创新创业理念、内涵融入专业教育。

2)综合素质提升计划

为强化人才培养的课内外一体化设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不同阶段和层次的学生的成才需求,广泛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以及其它有益于学生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专业培养目标,明晰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的目标、细化内容与形式,并加强与之配套的学生自主学习平台建设,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训练和帮助。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创业、技能拓展、文体活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读书阅览等活动均可认定相应学分,不少于8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4)教师教育模块课程设置

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由学校统一设置,包括教育学科课程、教育技能课程、教育实践课程、教育拓展课程,修读方式有必修与选修两种,师范类专业学生与分流在师范教育方向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各师范类专业应将教育实践贯穿教师培养全过程,整体设计、分阶段安排教育实践的内容,精心组织体验与反思,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构建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全方位的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切实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8周制度。并且不断丰富创新教育实践的形式:采取观摩见习、模拟教学、专项技能训练、集中实习等多种形式,丰富师范生的教育实践体验,提升教育实践效果。

各师范类专业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XX专业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实施方案》,其中应包括“三字一话”“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专业核心技能”等教师基本功项目,并将从教基本功纳入毕业要求。制定具体训练措施、考核办法,将课堂教学与课外训练、专业社团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师范生从教基本功有效提升。

五、有关说明

1.关于修读第二学位

第二学位的人才培养方案,由相关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订,课程一般设10-13门,总学分为40-50学分,总学时不超过800学时,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不少于128学时,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10周。修读第二学位的组织与管理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执行。各专业要引导学生根据志趣和专业需求修读第二学位。

2.关于辅修专业

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每个专业应尽量为其他专业学生开设辅修专业。每个辅修专业应开设本专业核心课程4-5门,16学分左右。学生可根据志趣及职业需求,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中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毕业时在获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3.关于大类招生

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培养的模式可采用1+32+2等多种学程结构模式。

4.关于国际交流项目学分置换

国(境)内外留学项目、短期交流项目、校际交流项目所修读的课程、参加的实习或其它实践活动可以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课程、创新创业学分置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替换相关课程学分,其中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可通过线上学习方式获得学分,毕业论文可以采取网络答辩等形式获得学分。

5.关于课外自主学习

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性质自主确定课内教学和课外自主学习方案,按 1:1确定课内、外学时比,课内讲授突出精讲多练、理论与实践结合,课外要布置一定数量与难度的作业,要指定课外阅读与参考书目,确保课外自主学习要达到16学时以上,每1学分达到32学时学习负荷(Workload)。

6.其它注意事项

(1)第八学期不安排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

(2)每学期课程考核安排(时间、计划)由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

(3)课程编号规则由学校制定,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编号规定的要求,对本教学部门所属课程进行编号。

六、组织实施

1.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组建专门团队,采用“倒推法”,即沿着企业(行业)调研——毕业生就业岗位分析——能力分析表制定——课程体系及教学环节设计——培养方案草拟——校企共同论证——学校审批的路线进行制定。

2.课程大纲与课程标准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须根据课程目标服务或服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突出能力导向的课程评价。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后,各单位要组织力量修订与此配套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教学大纲需包含学生课外自主学习方案与参考书目。学科专业基础课按照服务于专业能力培养的总要求,由专业所在学院牵头,组织开课学院及校外专家论证;专业课程由所在学院组织行业企业专家共同论证。

3.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涉及基础课程、跨系课程,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沟通协调,确保人才培养方案顺利实施。各单位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严格执行本意见的要求,要按附件6体例规定进行编写,包括表格格式、字体、字号等一般不准变更。

4.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8)于20189月新生入学后执行。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

3.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课程设置一览表

4.教师教育模块课程设置一览表

5.人才培养方案体例(非师范类)

6.人才培养方案体例(师范类)

7.修读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体例

8.西安文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9.专业认证毕业要求(参考)

10.西安文理学院2018版课程教学大纲

11.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参照表

12.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课程、创新创业学分置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1

西安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型

所属学科

审批时间

所在学院

0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S

文学

1990.11.16

文学院

0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J

文学

2008.01.28

03

050107T

秘书学

J

文学

2008.01.28

04

050303

广告学

F

文学

2011.08.23

05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F

艺术学

2004.11.30

06

050201

英语

J

文学

2003.11.04

外国语学院

07

050207

日语

F

文学

2009.09.08

08

050261

翻译

F

文学

2017.03.13

0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J

理学

1990.11.16

信息工程学院

1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F

工学

2003.11.11

1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F

工学

2014.03.13

12

080902

软件工程

F

工学

2007.02.25

1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F

工学

2003.11.04

14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F

理学

2019.03.21

15

070201

物理学

J

理学

2003.11.11

机械与

材料工程学院

1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F

工学

2009.09.08

17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F

工学

2015.03.13

18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F

工学

2004.11.30

19

080801

自动化

F

工学

2006.11.20

20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F

工学

2017.03.13

21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F

工学

2017.03.13

22

070301

化学

J

理学

2003.11.04

化学工程学院

23

070302

应用化学

F

理学

2005.10.26

24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F

工学

2009.09.08

25

071001

生物科学

J

理学

2003.11.11

生物与

环境工程学院

26

090102

园艺

F

农学

2005.10.26

27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F

工学

2013.03.28

28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F

理学

2016.04.01

29

040106

学前教育

S

教育学

2008.09.10

学前教育学院

30

040107

小学教育

S

教育学

2008.09.10

师范学院

31

071102

应用心理学

J

理学

2005.10.26

32

130405T

书法学

艺术学

2019.03.21

33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F

管理学

2004.11.30

经济管理学院

34

120203K

会计学

F

管理学

2005.04.07

35

120202

市场营销

F

管理学

2006.11.20

36

020307T

经济与金融

F

经济学

2016.04.01

37

120801

电子商务

F

工学

2016.04.01

38

060101

历史学

J

历史学

2004.11.30

历史文化旅游

学院

39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F

历史学

2016.04.01

40

120901K

旅游管理

F

管理学

2004.04.05

4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F

艺术学

2003.11.04

艺术学院

42

130401

美术学

J

艺术学

2004.11.30

43

130202

音乐学

J

艺术学

2005.10.26

44

130201

音乐表演

F

艺术学

2006.11.20

45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F

艺术学

2013.03.28

46

130506

公共艺术

F

艺术学

2014.03.13

47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J

法学

2003.11.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48

040201

体育教育

S

教育学

2003.11.04

体育学院

注:1.专业代码后带*”的表示目录内需一般控制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后带“△”的表示目录内需从严控制设置的专业;专业代码后带“Y”的表示引导性专业;专业代码后带“W”的表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后带“S”的表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后带“T”的表示目录内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后带“K”的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2.专业类型中,S”表示师范类,“J”表示师范、非师范兼有,“F”表示非师范类。

附件2:

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时分配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适用专业

开课

单位

理论

实践

思想政治

教育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48

1

2

考试

思政专业除外

马克思主义

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48

48

2

1

考试

思政、历史专业除外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48

48

3

4

考试

思政专业除外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

48

48

2W

4

3

考试

思政专业除外

形势与政策

2

32

32

1-4

考查

所有专业

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3个学分用于课堂理论教学,2个学分作为思政课实践教学学分,由任课教师指导学生通过社会调研、读书报告、作品设计和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2周的实践教学。

外国语言类

大学英语I/II

4

64

64

1

考试

英语、日语、翻译专业除外

外国语学院

大学英语II/III

4

64

64

2

考试

大学英语III/IV

4

64

64

3

考试

大学英语拓展模块

2

32

32

4

考查

注:大学英语课程推行分级分类教学,非“音体美”专业根据高考英语成绩划分AB级,A级学生一至三学期开设大学英语IIIVB级学生一至三学期开设大学英语IIII“音体美”专业不分级,一至三学期开设大学英语(音体美类)IIII。所有学生第4学期可根据自身兴趣与专业发展需要选修大学英语拓展模块课程。通过英语四级或其它相应的英语能力等级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第三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

人文素养类

写作与表达

2

32

32

1-4

考查

全校所有专业根据培养目标确定一门人文素养类课程

文学院、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大学语文

2

32

32

1-4

考查

中国传统文化

2

32

32

1-4

考查

国学经典导读

2

32

32

1-4

考查

关学概论

2

32

32

1-4

考查

长安历史文化概论

2

32

32

1-4

考查

西安古都和城市文化

2

32

32

1-4

考查

军事体育类

公共体育I

1

32

32

1

考试

体育教育专业除外

师范学院

公共体育II

1

32

32

2

考试

公共体育III

1

32

32

3

考试

公共体育IV

1

32

32

4

考试

军事训练与国防教育

2

2W

1

考查

所有专业

学生处

注:公共体育I-IV均为俱乐部制选项课程,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健美操、武术、定向运动、田径等,每个项目至少修读一个学年。军事训练2周折算1学分,国防教育32学时1学分,采用线上课程,统一安排在第1学期课外学习。

计算机

基础类

大学信息技术基础

2.5

48

32

16

1

考试

(机试)

计算机类专业除外

信息工程学院

注:非计算机类专业开设计算机基础类课程采用1+X”方案, “1”指通识型课程,开设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课程(2.5学分,必修),每学年初新生入校时参加计算机入学考试,考试合格学生可免修该课程,考试不合格必须学习该课程,入学考试及授课由信息工程学院承担;“X”指技术型课程,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开设不少于2学分的课程,授课由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协商承担。培养学生使用现代信息工具特别是专业相关工具的能力,鼓励结合案例的项目化教学。

其它类

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

(含专业导论)

2

32

32

1-7

考查

所有专业

学生所在学院、招就处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

2

32

32

2-6

考查

师范学院

注: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课程贯穿大学四年,包括专业导论、职业发展规划与就业创业三部分内容,由学生所在学院、招就处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共同完成。


附件3:

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

学分

学时

学时分配

开课学期

考核

方式

适用专业

开课

单位

理论

实践

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AI 

6

96

96

1

考试

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物联网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等专业

信息工程学院

高等数学AII

4

64

64

2

考试

高等数学BI

4

64

64

1

考试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环境生态工程、园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材料科学与工程、经济与金融

高等数学 BII

4

64

64

2

考试

高等数学 CI

4

64

64

1

考试

市场营销、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高等数学 CII

3

48

48

2

考试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 

3

48

48

2

考试/考查

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等专业为考查课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物理学等专业为考试课程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2

32

32

2

考试/考查

旅游管理等为考查课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市场营销、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经济与金融等专业为考试课程

线性代数

2

32

32

1

考试

物理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市场营销、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经济与金融等专业

大学物理

大学物理AI

4.5

72

72

2

考试

模块A

教育部大学物理课程指导委员会课程标准所给理工类大学物理基本要求的较高要求;

内容包含基本要求的所有A类核心内容和按专业选用的B类扩展内容;

适合我校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等专业选用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大学物理AII

4.5

72

72

3

考试

大学物理AI实验

1

32

32

2

考查

大学物理AII实验

1

32

32

3

考查

大学物理BI

4

64

64

2

考试

模块B

教育部大学物理课程指导委员会课程标准所给理工类大学物理基本要求的最低要求;

内容包含基本要求的所有A类核心内容;

适合课时较少的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机械类专业选用,也适合对物理科学素质要求较高的其他理工专业如自动化类、仪器仪表类、电子信息类、化学工程类专业选用

大学物理BII

4

64

64

3

考试

大学物理B

实验

1.5

48

48

3

考查

大学物理CI

3.5

64

48

16

2

考试

教学内容包含了A类核心中的大部分内容;

供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中物理类有要求的专业选用,如计算机类、数学类、材料类专业选用

大学物理CII

3.5

64

48

16

3

考试

大学物理

大学物理D

5

96

64

32

2/3

考试

供地理类、植物生产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选用

大学物理E

4.5

80

64

16

2/3

考试

供计算机类专业选用

大学物理讲座

3

48

48

任意

考查

供文科类专业作为通识课程选用

大学化学

基础化学

3.5

64

52

12

2

考试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等专业

化学工程学院

基础化学

3.5

64

52

12

1

考试

生物科学、园艺、环境生态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基础化学

3.5

64

52

12

2

考试

高等数学教学内容

高等数学AⅠ:函数极限与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微分中值定理及其应用,一元函数积分学,定积分的应用,微分方程的基本概念和解法

高等数学AⅡ:向量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分学及其应用,多元函数的积分学及其应用(包含二重、三重积分,曲线曲面积分),无穷级数

高等数学B:函数极限与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微分中值定理及其应用,一元函数积分学,定积分的应用,微分方程的基本概念和解法

高等数学BⅡ:向量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分学及其应用,多元函数的积分学及其应用(不讲三重积分、曲线曲面积分),无穷级数(不讲傅里叶级数)

高等数学CⅠ:函数极限与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微分中值定理及其应用,一元函数积分学,定积分的应用,微分方程的基本概念和解法

高等数学CⅡ:向量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分学及其应用,多元函数的积分学及其应用(不讲三重积分、曲线曲面积分),无穷级数(不讲傅里叶级数)

大学物理教学内容

大学物理AI:质点力学,刚体力学,热力学,分子运动学,机械振动与波,狭义相对论力学简介,专题选讲

大学物理AII:电荷和电场,电流和磁场,电磁感应,电介质与磁介质,几何光学,物理光学,量子力学基础,专题选讲

大学物理BI:质点力学,刚体力学,热力学,分子运动学,机械振动与波,狭义相对论力学简介

大学物理BII:电荷和电场,电流和磁场,电磁感应,电介质与磁介质,几何光学,物理光学,量子力学基础

大学物理CI:力学,热学,振动与波,狭义相对论力学简介

大学物理CII:电磁学,光学,量子力学基础

大学物理D:力学,电磁学,热学,振动与波,光学,近代物理选讲

大学物理E:力学,电磁学,热学,振动与波,光学,近代物理选讲

大学化学教学内容

基础化学:化学基本定律、结构与性质、电化学、主要无机和有机化合物、化学分析及主要方法

基础化学Ⅰ:化学基本原理、主要无机化合物、化学分析概论及主要方法

基础化学Ⅱ:有机化学概述、各类主要有机化合物


附件4:

教师教育模块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开设

学期

备注

讲课

实践

必修课

教育学科课程

●教育学

3

48

48

考试

11学分

●教育心理学

3

48

48

考试

●教师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2

32

32

考试

●学科教学论

3

考试

教育技能

课程

教师口语表达

1

32

32

考查

4学分

教师书写技能

1

32

32

考查

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

2

考试

教育实践课程

教育见习、实习、研习

18

18学分

☆教师礼仪练习

☆书写技能实践

☆微格教学技能训练

☆教学名师观摩

☆地方基础教育调查研究

选修课

教育拓展课程

信息化教学设计与实践

1

16

16

考查

至少选修

2学分

多媒体课件制作

1

16

16

考查

听评课与面试技巧

1

16

16

考查

学科教学技能训练

1

16

16

考查

教育活动设计

1

16

16

考查

班级管理

1

16

16

考查

教育科研方法

1

16

16

考查

教育统计与测量

1

16

16

考查

中小学心理辅导

1

16

16

考查

中外教育史

1

16

16

考查

经典教育名著导读

1

16

16

考查

合计

35

注:1.全校师范类专业(除小学教育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必须设置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各专业可以将其作为一个专业方向模块来设置。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具体开设时间由各专业确定,由于教师资格证考试在第5学期,建议必修课开设时间尽量前置,选修课开设学期可以适当延后,各专业需在选修课中至少选取2学分作为必须完成的课程计划。

2.“●”者为教师资格类课程,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通过任意选修的方式修读上述课程。

3.教育实践应贯穿教师培养全过程,主要包含教育见习、实习和研习,实践内容包含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教研实践等,累计不少一学期,各专业可根据专业需要灵活设置见习与实习的时间、内容、方式等。带“☆”者为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的必修课程,在实习期间完成,不另计学时、学分。

4.各师范类专业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XX专业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实施方案》,其中应包括“三字一话”“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专业核心技能”等教师基本功项目,并将从教基本功纳入毕业要求。制定具体训练措施、考核办法,将课堂教学与课外训练、专业社团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师范生从教基本功有效提升。

5.小学教育与学前教育专业可根据专业需要设置具有专业特色的个性化教育类课程。


附件5:西安文理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体例(非师范类)

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黑体,三号)

(专业代码:XXXXXX,以2012目录为准)(黑体,小四)

一、培养目标(黑体,五号)

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服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未来发展需要,制定合适的、细化的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要描述准确,明确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与性质,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培养目标描述的内容应包括:①知识、能力和素质概述;②主要工作领域概述;③人才培养定位概述。(宋体,五号)

二、毕业要求

根据培养目标,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培养规格、专业认证等先进的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明确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达到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具体描述,用来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同时对教学活动发挥成果导向作用。

毕业要求描述需要聚焦于培养学生具有:解决专业涉及的复杂应用问题的能力,体现本专业的特色,毕业要求应反映学生毕业时具有的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学生的知识水平:体现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工具性知识、专业知识以及社会发展和相关领域科学知识;

学生的专业能力:体现学生学以致用和职业发展能力;

学生的综合素质:体现学生应具备的道德价值取向,社会责任和人文修养等综合素质。

各专业自行设计毕业要求,将毕业要求表达成具有可衡量性、导向性、逻辑性、专业特点的指标点,引导教师有针对性教学,引导学生有目的学习。

三、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毕业要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课程1

H

课程2

M

M

H

课程3

L

M

M

备注:1.表中课程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集中实践课程与主要的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

2.H(强)、M(中)、L(弱),表示课程与毕业要求之间的关联度强弱程度,一般一门课程最多支撑5项毕业要求。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由课程教学大纲中的教学目标分条说明确定。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本专业所属主干学科;

核心课程以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基础罗列,每专业确定6-12门专业核心课程,确保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五、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4—6年。

六、授予学位

XX学学士。

七、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条件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分数

学时数

学时分配

学分

比例

讲授

实践

公共基础课程

必修

选修

8

128

128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必修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

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选修

集中实践课程

必修

-

-

-

选修

第二课堂实践与

创新创业活动

8

-

-

-

合计

总学分    ,总学时    ,其中课堂讲授    ,实践学时    ;集中性实践教学学分    ,实践教学总学分学分    ,实践教学占总学分     %

必修课学分    ,占总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     %;选修课学分    ,占总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     %

本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应完成总学分XX学分,其中包括公共基础必修XX学分,公共选修8学分,学科专业基础必修XX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必修XX学分,专业(方向)选修XX学分,集中实践课程XX学分。

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8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八、专业教学计划表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考试学期

考查

学期

备注

理论

实践

通识教育平台

公共基础课程必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0

40

0.5W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40

40

0.5W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40

40

0.5W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

72

72

0.5W

形势与政策

2

32

32

1-4

大学英语I

4

64

64

大学英语II

4

64

64

大学英语III

4

64

64

公共体育

1

32

32

1

公共体育

1

32

32

2

公共体育

1

32

32

3

公共体育

1

32

32

4

大学信息技术基础

2.5

48

32

16

1

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

2

32

32

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

2

32

32

小计

选修

公共选修课程

8

128

128

备注

全校学生必须从创新与创业类、艺术与审美类中各选2学分,从人文与社会类、技术与工具类、科学与环境类中选修2类课程,4学分,共修够8学分方可毕业。

专业教育平台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必修

小计

备注

专业核心课程必修

小计

备注

专业教育平台

专业选修方向一

小计

备注

专业选修方向二

小计

备注

集中实践课程必修

入学教育

1W

军事训练与国防教育

2

2W

公益劳动

2W

认知实习(专业见习)

生产实习(专业实习)

课程设计

学年论文

毕业实习(教育实习)

毕业论文(设计)

小计

备注

集中实践课程选修

小计

备注

总计

注:1.“备注”一栏中可注明线上教学、任务驱动等教学方式改革的特征或其他需注明的课程特征;

  2.-”的单元格表示不用填写;

  3.专业创新创业试点课程需在备注里注明。

九、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安排表

类别

活动内容

学分

活动安排及要求

考核办法

思想道德素质

科技创新创业

技能拓展

文体活动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读书阅览

注:第二课堂各类别活动内容,由各学院参照学校“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参照表”自行设计,按《西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制实施办法》进行考核并认定学分。

十、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备注

理论

实践

小计

方案制定执笔人:

编写成员:

方案制定负责人:

附件6:西安文理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体例(师范类)

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黑体,三号)

(专业代码:XXXXXX,以2020目录为准)(黑体,小四)

(师范类专业适用)

一、培养目标(黑体,五号)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立足西安、面向陕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实、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制定合适的、细化的专业培养目标。

1.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2.本专业学生毕业五年左右应达到的目标

二、毕业要求

各师范类专业统一一级指标点、二级指标点,二级指标点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进行细化。

1.师德规范

1.1 关键词:政治素养;

1.2 关键词:依法执教。

2.教育情怀

2.1 关键词:职业认同; 

2.2 关键词:教育使命与信念。

3.学科素养

3.1 关键词:主教学科知识;

3.2 关键词:跨学科联系;

    3.3 关键词:知识底蕴。

    4.教学能力

    4.1 关键词:学科课程标准;

4.2 关键词: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4.3 关键词:教学研究能力

5.班级指导

5.1 关键词:德育理念;

5.2 关键词:班级组织;

5.3 关键词:班级文化建设。

6.综合育人

6.1 关键词:育人方法;

6.2 关键词:学科育人;

6.3 关键词:文化育人。

7.学会反思。

7.1 关键词:自主学习与自我规划;

7.2 关键词:创新意识和批判性思维。

8.沟通合作。

8.1 关键词:团队协作;

8.2 关键词:沟通交流。

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对应关系矩阵图(范例)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毕业要求-1

师德规范

毕业要求-2

教育情怀

毕业要求-3

学科素养

毕业要求-4

教学能力

毕业要求-5

班级指导

毕业要求-6

综合育人

毕业要求-7

学会反思

毕业要求-8

沟通合作

三、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毕业要求

师德

规范

教育

情怀

学科

素养

教学

能力

班级

指导

综合

育人

学会

反思

沟通

合作

1.1

1.2

2.1

2.2

3.1

3.2

3.3

4.1

4.2

4.3

5.1

5.2

5.3

6.1

6.2

6.3

7.1

7.2

8.1

8.2

公共基础课程

必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H

H

..............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高等数学

H

L

H

M

.............

专业课程

必修

计算方法

H

M

H

..............

选修

专业英语

M

..............

教师教育方向课程

必修

教育学

H

H

M

..............

选修

班级管理

H

M

..............

集中实践课程

教育实习

H

H

H

H

M

M

..............

备注:1.表中课程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教育方向课程、集中实践课程。

2.H(强)、M(中)、L(弱),表示课程与毕业要求之间的关联度强弱程度,一般一门课程最多支撑4项毕业要求,实践类课程可多支撑。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由课程教学大纲中的教学目标分条说明确定。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本专业所属主干学科;

核心课程以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基础罗列,每专业确定6-12门专业核心课程,确保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五、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修业年限4—6年。

六、授予学位

XX学学士。

七、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条件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分数

学时数

学时分配

学分

比例

讲授

实践

通识教育模块

必修

选修

8

128

128

学科基础模块

必修

专业课程模块

必修

选修

教师教育课程模块

必修

选修

集中实践课程模块

必修

-

-

-

选修

第二课堂实践与

创新创业活动

8

-

-

-

合计

总学分,总学时,其中课堂讲授,实践学时;集中性实践教学学分,实践教学总学分学分,实践教学占总学分 %

必修课学分,占总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 %,学时,占总学时 %

本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应完成总学分XX学分,其中包括公共基础必修XX学分,公共选修8学分,学科专业基础必修XX学分,专业课程必修XX学分,专业课程选修XX学分,教师教育课程必修XX学分,教师教育课程选修XX学分,集中实践课程XX学分。

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8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八、专业教学计划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考试学期

考查

学期

备注

理论

实践

通识教育模块

公共基础必修

G0001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0

40

0.5w

G0001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40

40

0.5w

G0001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40

40

0.5w

G00017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

72

72

0.5w

G00018

形势与政策

2

32

32

1-4

G00055

大学英语I

4

64

64

G00019

大学英语II

4

64

64

G00020

大学英语III

4

64

64

901101

公共体育

1

32

32

1

901102

公共体育

1

32

32

2

901103

公共体育

1

32

32

3

901104

公共体育

1

32

32

4

G00054

大学信息技术基础

2.5

48

32

16

1

G00047

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

2

32

32

G00048

心理健康与安全教育

2

32

32

小计

公共基础选修

公共选修课程

8

128

128

备注

全校学生必须从创新与创业类、艺术与审美类中各选2学分,从人文与社会类、技术与工具类、科学与环境类中选修2类课程,4学分,共修够8学分方可毕业。

学科基础模块

学科基础必修

小计

备注

专业课程模块

专业课程必修

小计

备注

专业课程选修

小计

备注

教师教育课程模块

教师教育课程必修

小计

备注

教师教育课程选修

小计

备注

集中实践课程模块

集中实践课程必修

入学教育

1W

G00043

军事训练与国防教育

2

2W

公益劳动

2W

认知实习(专业见习)

生产实习(专业实习)

课程设计

学年论文

毕业实习(教育实习)

毕业论文(设计)

小计

备注

集中实践课程选修

小计

备注

注:1.“备注”一栏中可注明线上教学、任务驱动等教学方式改革的特征或其他需注明的课程特征;

  2.-”的单元格表示不用填写;

  3.专业创新创业试点课程需在备注里注明。

九、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安排表

类别

活动内容

学分

活动安排及要求

考核办法

思想道德素质

科技创新创业

技能拓展

文体活动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读书阅览

注:第二课堂各类别活动内容,由各学院参照学校“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参照表”自行设计,按《西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制实施办法》进行考核并认定学分。

十、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备注

理论

实践

小计

方案制定执笔人:

编写成员:

方案制定负责人:


附件7:西安文理学院修读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体例

XXXX专业第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黑体,三号)

(专业代码:XXXXXX,以2012目录为准)(黑体,小四)

一、培养目标(黑体,五号)

参考附件5

二、毕业要求

参考附件5

三、主干学科

本专业所属主干学科。

四、学制

学制2-3年。

五、授予学位

XX学学士。

六、学分要求

应完成总学分XX学分。其中理论教学XX学分,实践教学XX学分。

七、教学计划表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考核

方式

开课

学期

备注

理论

实践

小计

方案制定执笔人:

编写成员:

方案制定负责人:


附件8

西安文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对于拓宽和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以及发展学生的个性与兴趣,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反映学科新成就以及提高学生应用及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我校公共选修课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

第一条  公共选修课设立五个大类:①创新与创业类②艺术与审美类③人文与社会类④技术与工具类⑤科学与环境类。

第二条  学校对公共选修课统一规划,汇聚全校优质教学资源,确保公共选修课的课程质量。  

第三条  各教学单位及其他部门要将优质课程推荐纳入公共选修课课程库。

第四条  被纳入公共选修课课程库的课程是下达公共选修课课程开课任务的依据,没有被纳入课程库的课程不予开设。

第二章 公共选修课开课原则

第五条  公共选修课主讲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2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第六条  每门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不予开课。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晚上,少数课程安排在双休日进行。

第七条  未经申报或虽申报未被批准纳入公共选修课课程库的课程,不得开课。

第八条  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门数不得超过2门。  

第三章 公共选修课申报时间及程序

第九条  公共选修课申报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第12周,所申报课程开课时间为下一学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申请新开课程的教师每学期第10周前向各教学单位及其他部门提出申请,由各教学单位及其他部门于第10周—12周对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教师的资格和所提交的课程设计等资料进行审查并于第12周末将拟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交教务处审查。

2.教务处每学期第13周-15周完成对公共选修课的审核,第16周向全校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名称及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等,学生在网上选课。

第十条  每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通知下发后,各教学单位及其他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申请。

1.第一次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请下载《西安文理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表报教务处,除此之外,还应提交纸质版教学计划和不少于总课程2/3的教案(或讲义),资料提交后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录入课程库,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参与公选课程网上申报工作。

2.已经录入公共选修课课程库的课程,申请开课只需网上申报,请任课教师务必认真阅读校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网上操作指南并认真填写校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不得改动学分、*号项为必填项)。

第十一条  为了确保公共选修课的质量以及课程库的规范管理,建立公共选修课课程退出机制。

1.连续两次因选课人数不足导致停课的课程,退出公共选修课课程库,并不得以相同课程名称再次提出申请。

2.已录入公共选修课课程库的课程每年至少开出一次,对于连续两年不申请开课的课程退出公共选修课课程库。

3.公共选修课开出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关于课程安排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定期对需要退出课程库的课程进行一次筛选,依照第十一条规定不具备开设资格的课程退出公共选修课课程库。   

第四章 公共选修课选修及考核

第十二条  本科生应从公共选修课的5个不同系列中选修8学分的课程,每一类各占2学分,其中全校学生必须从创新与创业类和艺术与审美类中各选2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计入专业课程总学分,共修够8学分方可毕业,未按规定修满学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待修完规定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  公共选修课起始周分为1-8周、9-16周、1-16周三类。学时分为16学时、32学时两类,学分分别是1学分和2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集中实践环节安排与公共选修课冲突者,优先考虑集中实践环节,并按《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勤暂行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  学生选课起止时间,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本科生至第七学期终止,专科生至第五学期终止。

第十六条  选修公共选修课的学生,必须接受任课教师的考勤,无故缺课3次以上(含3次)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且以实际缺课次数计入该生考勤。

第十七条  公共选修课任课教师或团队要实行过程性评价,鼓励任课教师或团队根据课程的教学要求,采用笔试、口试、写作、实操中的一种或多种结合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重修或改修。重修或改修须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教师工作量

第十九条  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工作量按学校教学工作量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本管理办法本科专业自二○一八级开始执行,由教务处和有关学院及部门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9

专业认证毕业要求(参考)

一、工科专业类

序号

专业认证标准

1

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复杂工程问题。

2

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

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

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

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

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

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

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

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

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二、文科及其他类

序号

专业认证标准

1

综合素养/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科学精神、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知识/技能/视野: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必备的研究方法,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3

思维/创新: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发现、辨析、质疑、评价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现象和问题,表达个人见解。

4

解决问题: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能够对本专业领域复杂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或解决方案。

5

使用工具:具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恰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6

沟通表达: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够通过口头和书面表达方式与同行、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

7

团队合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团队成员和谐相处,协作共事,并作为成员或领导者在团队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8

国际视野: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理解能力。了解国际动态,关注全球性问题,理解和尊重世界不同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

9

终身学习: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能力,能够通过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和个人可持续发展。


附件10:西安文理学院2018版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此表格全部居中对齐)

课程名称

英文名称

课程性质

总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主要指总成绩构成的各个环节和比例)

适用专业

先修课程

 

一、课程介绍(一级标题4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小四黑体加粗)

(正文用5号宋体,以下相同,正文行间距:固定值20磅

课程介绍主要讲述课程的学科和专业背景、教学内容、修学该课程所需的预备知识等。

二、课程目标

(正文及表格内的文字为5号宋体,2-4个课程目标为宜。)

课程目标1:概述学生在本门课程学习的知识内容;

课程目标2:学生学习本门课程后应具备的能力;

课程目标3:通过课程学习后应掌握的方法;

课程目标4:通过学习本门课程后,学生在精神素养、综合素质方面达到的目标。

【参考范例:数学分析课程的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1:理解和掌握实数和函数理论、数列极限和函数极限理论、一元函数连续性理论、一元函数微分学理论的系统知识和基本方法,为进一步学习其他数学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课程目标2:了解数学分析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初步具有在社会实践中应用微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课程目标3:提高学好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形成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树立善于思考、敢于质疑、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认识数学分析课程的科学价值、应用价值、文化价值和育人价值。

课程目标4:形成严谨的数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学运算能力与空间想象能力,具有一定的抽象能力,能够建立数学模型去并利用数学分析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体会和领悟数学的简洁性与深刻性,掌握反思的方法和技能,养成从多角度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

三、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注:建议每一个课程目标对应一个毕业要求指标点

1.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矩阵

【范例】表1

课程目标

践行师德

学会教学

学会育人

学会发展

师德规范

教育情怀

学科素养

教学能力

班级管理

综合育人

学会反思

沟通

合作

1.1

1.2

1.3

2.1

2.2

2.3

3.1

3.2

3.3

4.1

4.2

4.3

5.1

5.2

5.3

6.1

6.2

6.3

7.1

7.2

7.3

8.1

8.2

课程目标1

H

课程目标2

L

课程目标3

H

课程目标4

M

2.毕业要求与课程目标的对应关系

【范例】表2

毕业要求

指标点

课程目标

学会

教学

3.学科素养

3.1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掌握基本的数学思想和数学方法;了解数学学科知识体系,具有良好的数学抽象、逻辑推理、数学建模、数据处理等数学素养。

课程目标1

3.学科素养

3.3了解数学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初步具有在社会实践中应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意识和基本能力。

课程目标2

学会育人

6.综合育人

6.2 理解数学学科在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育人价值,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将数学知识学习、综合能力发展与良好品德养成相结合,自觉进行育人活动。

课程目标3

学会发展

7.学会反思

7.2 深刻理解反思在教学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养成从多角度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

课程目标4

注:毕业要求及指标点以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为准。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之间要一一对应。

四、教学内容与要求

1.理论教学

【范例:数学建模课教学内容与考核要求】

3

课程

目标

知识单元

知识点

教学要求

学时

1

数学建模与数学建模竞赛

介绍

数学建模的概念及基本理论

学习数学建模的方法与要求

数学建模竞赛开展情况

掌握数学模型、数学建模的概念。

了解数学模型的分类。

了解数学模型的作用。

了解数学建模竞赛的发展过程及意义。

2

2

移动平均

预测模型

时间序列的概念

常见的趋势分析方法

数据平滑法

了解时间序列的概念

了解常见的趋势分析方法分类

掌握数据平均法

掌握数据平滑的主要方法

掌握季节变动分析方法

2

3

移动平均

预测模型

时间序列的概念

常见的趋势分析方法

数据平滑法

了解时间序列的概念

了解常见的趋势分析方法分类

掌握数据平均法

掌握数据平滑的主要方法

掌握季节变动分析方法

2

合计

1:如果知识单元中有课堂实践教学,表中的学时是包含了实践学时在内的知识单元总学时。

2:在每个单元的知识点中,用“△”明确重点内容,用“○”明确难点;“△”或“○”一律写在重点、难点内容的前面;“△”与“○”可以并用,表明内容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2. 实践教学

4

序号

验名称

实验内容与要求

实验学时

实验类型

1:实验类型主要有:验证型、综合型、设计型

2:有实验项目的课程填写上表,如果采取其它形式的实践教学,请对应修改表格的内容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要求

【范例:数学分析课程的课程教学评价】5

课程目标

考核内容

评价依据

课程目标1

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考勤、课堂表现、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课程目标2

数学运算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数学表达和数学交流能力

平时作业、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课程目标3

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与运用,知识延伸,综合知识考察

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期中考试、期末考试

课程目标4

综合素质

平时作业、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实践教学

注:评价依据要和后续的成绩评定对应,评价依据主要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面试、答辩、课程论文、设计报告、实习报告、实验报告、操作技能考核、作品展示、学科竞赛等多种形式,根据教师的具体设计填写。

2.成绩评定

【范例】

课程总成绩由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程论文、期末考试四个评价环节的成绩构成,每部分的总分都是100分,按照相应的百分比计入课程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具体课程请自行设计过程性评价环节及各部分的比例)

总成绩=课堂表现成绩×10%+平时作业成绩×20%+课程论文成绩×20%+期末考试成绩×50%

各评价环节的成绩评定如下:

【范例】6

评价环节

分值

比例

评价标准

课堂表现

100分)

10%

优(90-100)

准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有良好学习惯,能认真预习和复习,认真听课,能积极主动参与课堂。

良(70-89)

准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基本能认真预习和复习,听课认真,能积极参与课堂。

中(60-69)

偶尔迟到,不早退,到课情况按照考勤扣分标准执行,不能认真预习和复习,能坚持听课,不能主动参与课堂。

差(0-59)

经常迟到,早退;到课情况按照考勤扣分标准执行,不能认真预习和复习,听课不认真,不能积极参与课堂。

考勤扣分

标准

1)每旷课一次扣10分;

2)每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5分;

3)上课时玩手机一次扣5分;

4)事假一次扣5分;

平时作业

100分)

20%

优(90-100)

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作业等级A以上占比90%以上。

良(70-89)

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作业等级A以上占比70%-90%,且等级中无C及以下。

中(60-69)

基本能完成作业,作业等级A以上占比低于70%。

差(0-59)

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作业质量较差。

课程论文(100分)

20%

优(90-100)

需要从选题、规范性、创新性、工作量等自己设定的评价角度出相应的定性评价标准

良(70-89)

需要从选题、规范性、创新性、工作量等自己设定的评价角度出相应的定性评价标准

中(60-69)

需要从选题、规范性、创新性、工作量等自己设定的评价角度出相应的定性评价标准

差(0-59)

需要从选题、规范性、创新性、工作量等自己设定的评价角度出相应的定性评价标准

期末考试

100分)

50%

严格按照 期末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进行阅卷。

总成绩

100分)

100%

课堂表现(10%)+平时作业(20%)+课程论文20%)+期末考试(50%)

1.考核标准设定时要注意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性评价要注意各档次之间的评价角度相同,但程度要有差别;有具体定量评分标准的要写明具体的加分或扣分标准。

2.各评价环节的分数档可以自己根据课程需要适当调整。

3.各评价环节的内容和分值比例可以调整。

、推荐教材、参考书目和课程网站(Course Website

注:应选用应用性强的国家优秀教材、规划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同时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指定有效的参考书目和课程网站,帮助学生开阔视野,拓展知识。参考书目按使用的重要性程度、顺序排列,并注明编者姓名、出版社、出版日期等

1.推荐教材

【范例】   

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 数学分析(上、下册)(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7月.

2.参考书目

【范例】 

[1] 陈纪修. 数学分析(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7月.

[2] 张筑生. 数学分析新讲(一、二、三册)(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1月.

[3] 刘玉琏,傅沛仁(主编). 数学分析讲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9月.

[4] G. Klambauer著, 孙本旺译. 数学分析(第一版).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

[5] 裴礼文. 数学分析中的典型问题与方法(第一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5月.

[6] 刘广云. 数学分析选讲(第一版).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1993年6月.

[7] 孙本旺, 汪浩. 数学分析中的典型例题和解题方法(第一版).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1年9月.

[8] Б.П.吉米多维奇著, 李荣冻译. 数学分析习题集(第一版).人民教育出版社. 1958年6月.

[9] 吴良森, 毛羽辉.数学分析习题精解(多变量部分)(第一版). 科学出版社. 2003年9月.

[10]吴良森, 毛羽辉, 宋国栋, 魏木生. 数学分析习题精解(单变量部分)(第一版).科学出版社. 2002年2月.

3.课程网站

【范例】

(1) 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http://c.snnu.net/c/116001/index;

(2) 高等教育出版社在线课程建设与应用中心:http://hep.icourses.cn/;

注:这一部分的作用主要是依据课程分目标的评分结果进行定性的结论

大纲制订人:(宋体,5号字)

                                 大纲审定人:

                                制订日期:

注:(1)页面设置为 纸型:A4;页边距:上3.5cm,下3.2cm,左2.3cm,右2.3cm。

  (2)标题、正文的字体及字号严格按照样本要求;标点符号要在全角状态下录入。

   (3)正文行间距设为固定值20磅。段前段后间距均设为0。

4)凡是说明(注,范例)的部分全部删除


附件11

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认定标准参照表

类别

项目

学分

认定要求

主管部门

项目类别

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

学习活动

参加党团课教育、团干部培训

1/0.5

党团课教育合格者,认定0.5人;团干部培训合格者,认定1

校团委

各学院

社会责任

义务献血、干细胞捐赠等人道主义行为

4/3/2/1

义务献血每次认定1分,最高级4分;干细胞捐赠等,认定4

典型示范

获评优秀志愿者、道德模范、自强之星、感动校园人物等道德类典型人物

8/6/4/2

国家级/省级/市级/

校级,同项荣誉取最高

经学校认定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爱校护校典型行为

2/1

校级/院级

科技创新

创业

公开发表论文(作品)

SCI,EI,SSCI收录论文

8/6/4/2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其他作者

科研处

校团委

各学院

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6/4/2/1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其他作者

其他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3/2/1/0.5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其他作者

增刊、论文集/内部学术刊物

1/0.5

第一作者

成果与专利

省市级学生奖励

6/5/4/2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

校级学生奖励

4/3/2/1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

院级学生奖励

2/1.5/1/0.5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

科研项目

2/1/0.5

主持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参与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研究

发明创造

6/4/2/1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他

科技创新活动

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

6/4/3/1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与者

校团委

省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

3/2/1.5/0.5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与者

校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

2/1.5/1/0.5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与者

各学院

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及竞赛

1.5/1/0.5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业活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3/2/1

国家级/省级/校级

校团委

招就处

各学院

创业培训,创业训练营

1

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创业训练营等活动每次计0.5

创业调查

1

积极开展创业调查,并形成质量高的创业调查报告

创业孵化

3—6

项目主持人计3分,其他成员减半,每个项目最高计6

讲座

文理大讲堂

1

参加4次并撰写2000字以上笔记或心得

各学院

参加其他学术报告、人文素质等各类讲座或报告会

0.5

参加4次并撰写2000字以上笔记或心得

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及学科竞赛

1

在校期间,累计参加4次院级以上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但未获奖,可在第六学期认定1学分

校团委

技能拓展

独立设计

实验

独立设计实验方案撰写实验

报告

1

实验不少于18学时

各学院

英语四、六级

通过英语四级、六级考试

1/1.5

四级(专四)/六级(专八)考试

WSKTOEFLGRE

取得证书

1

每个证书计1学分

计算机一级

非计算机专业文科

1

合格

计算机二级(三级)

非计算机专业理工科

(计算机专业)

1

合格

计算机软件

水平

证书

1.5/1

系统分析员/高级程序员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实训

1

教师资格证、会计上岗证、律师证、秘书证、导游证、裁判证、心理咨询师证等,每个证书计1学分

校团委

书法等级考试

取得证书

1/0.5

四级/三级

第二学位

2

学生取得第二学位者,记2学分

文体活动

文艺活动

国家级报纸杂志发表稿件

4/3/2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

校团委

学院

省市级报纸杂志发表稿件

3/2/1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

校报发表稿件

0.5

第一作者1

学院或学生社团刊物稿件

0.2

第一作者1

全国性征文、辩论、演讲及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

3/1/0.5

一等奖/其他奖/参与者

省级征文、辩论、演讲及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

2/1/0.5

一等奖/其他奖/参与者

学校大学生艺术节校级活动及校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

1.5/1/0.5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参加书画、摄影等艺术展览

2/1/05

全国/省部级/校级

学院组织开展的知识竞赛和文艺活动

1/0.5

一等奖/其他奖

体育活动

全国或国际性比赛

6/5/4/3/6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其余名次/破记录

师范学院

各学院

省市级比赛

4/3/2/1/4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其余名次/破记录

校级比赛

1.5/1/2

第一名/其余名次/破记录

院级比赛

1/0.5

第一名/其它名次

各类运动员训练

2/1.5/1

学年要求训练次数的90%/85%/80%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1

在校期间,累计参加系级以上组织开展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4次,但未获奖,可在第六学期认定1学分。

校团委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0.5

寒暑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5天以上,并撰写调查报告者记0.5,最高2分;

校团委

各学院

参加社会实践获奖或被同级媒体报道

4/2/1.5/1

个人获全国表彰/个人获省级表彰/集体获省级以上表彰 /集体或个人获校级表彰

见习活动

积极参加各类见习活动

0.5—1

每参加1次见习活动记0.5学分,最高1学分;

见习活动个人获奖

4/3/1

全国 /省市级 /校级

社会实践

见习活动

思想道德实践

1—3

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典型事迹或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者,核实后,给予1—3学分。

校团委

各学院

各类社团

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一学年以上

0.5/1

按时参加活动 /学院表彰的社团先进个人或当年度省级优秀社团成员

社会工作

(最高2学分)

担任校、院、班学生干部;

学生社团负责人,各部门工作助理等一学年以上,考核合格者;

1.5

校学生会、社联主席团成员、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副书记、省级优秀社团负责人

1

校、院学生会,校团委、学院团委、学生党支部副部长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和社团负责人,部门工作助理、见习班主任、校级优秀团学干部

0.5

校、院学生会工作考核合格的干事,班级认定小组认为工作考核合格的其他班团干部。

志愿服务

注册志愿者参加的有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0.5—1

每志愿服务24小时记0.5学分,最高1学分;

校团委

各学院

参加志愿活动个人获奖

4/3/1

全国 /省市级 /校级

读书

阅览

课外阅读专业必读书目或学科相关书目,并认真做好笔记和心得

1

每学年,撰写课外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

各学院


附件12

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课程、创新创业学分置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

西文理校发〔201710

为了实现学校建设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学校秉持开放办学的精神,鼓励学生创新创业,以多种方式完成学业,规范学生课程学分置换及学分成绩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适用对象与范围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如下:

1.国(境)内外留学项目、短期交流项目、校际交流项目所修读的课程、参加的实习或其它实践活动。

2.转专业、参加双学士学位课程、MOOCSPOC课程学习并完成考核。

3.职业资格证(以申请认定当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为准)。

4.参与开放实验室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后获得专利或发表论文(核心期刊及其以上,下同);单独获得专利或发表论文。

5.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获奖。

6.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

7.经学校认定的创业成果。

8.参军入伍。

9.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

第二章 学分置换的要求与方法

第三条 可进行置换的学分以本办法的具体规定为准,不限于具体课程的门数。学分不能重复认定,课程学分置换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第四条 课程学分置换一经认定,均应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名称、学分及课程性质进行系统录入。

第五条 进行国(境)内外校际交流的学生,赴交流学校学习之前,须充分了解对方学校培养方案,教学进程,并对照我校培养方案,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学习期间尽可能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选修课程应尽可能与我学校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课程相同或相近。

第六条 申请置换学分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其原课程的教学内容一般与认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内容达到50%以上,学分相同或高于认定课程的学分。

第七条 为防止出现未修满专业必修课学分,或因教育制度及人才培养方案差异导致在交流学校无法找到对应的课程等情况出现,学生应在外出交流前办理缓考手续,回校后通过参加缓考考试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八条 在学校批准的学习期内,如果在交流学校所获得的学分高于我校规定完成的学分,超出的学分可以用来置换公共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的学分。

第九条 学生进行国(境)内外校际交流所修读的课程,其内容涵盖范围较广的,最多可认定2门课程的学分;涵盖范围较窄的,也可以2门或以上课程的学分认定我校1门课程的学分。

第十条 学生转专业前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转专业后可替换为相应课程学分;无法按照上述方式置换学分的课程,可在学校实际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的范围内认定公共选修课的学分;学生未修的且无法进行学分置换的转入专业的第一学年课程,由学生自行修读,并向转入学院申请参加课程考核。

第十一条 学生辅修双学士学位课程学习后因各种原因未实际取得辅修专业学位的,其已修读合格的辅修学位课程可置换校内公共选修课不超过4学分。若学生最终取得其辅修专业学位,则其所有辅修专业学位课程均不得用于学分置换。

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并完成MOOCSPOC课程学习的,可置换专业任意选修课及校内公共选修课课程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以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学分置换的,须严格按照学生所获证书的涵盖范围进行课程学分的置换,且1项证书可置换相应专业必修课或者专业选修课学分不超过4学分。

第十四条 学生以参与开放实验室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后获得专利或发表论文及单独获得专利或发表论文进行学分置换的,学生本人必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专利的第一完成人,且1项专利(1篇论文)可置换相应专业必修课或者专业选修课不超过2学分的课程。

第十五条 学科竞赛获奖,可置换相应专业必修课或者专业选修课学分。(见下表)

学科竞赛级别

A

B

国家级

4学分

2学分

省部级

2学分

1学分

第十六条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以置换大学外语四次课程的学分,六级考试成绩不再参与学分置换;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可以实际的考试内容及成绩用以置换课程内容相对应的大学计算机课程的学分。

第十七条 创业成果经认定,可置换创新创业公共选修课或相应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见下表)

1.企业年营业额(X万元)

100X200

200X500

500X

2学分

4学分

6学分

2.企业年融资额(X万元)

50X100

100X200

200X

2学分

4学分

6学分

(企业年营业额或年融资额置换学分,两种情况同时存在不累加计算,以学分置换高者为准)

第十八条 退伍复员学生入学后或者复学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第三章 成绩认定方法

第十九条 学生以所修读的课程进行学分置换,其课程成绩是百分制形式的,直接按学生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登录。

第二十条 若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是以ABC…”等级形式给予成绩的,则根据下表中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取“均值”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

等级

对应百分制成绩

均值

等级

对应百分制成绩

均值

A+

95-100

98

C+

72-74

73

A

90-94

92

C

69-71

70

A-

85-89

87

C-

66-68

67

B+

82-84

83

D+

63-65

64

B

78-81

80

D

60-62

61

B-

75-77

76

F

0-59

55

(注:如对方学校A”为最高等级,则“A”对应我校的“90-94”分;若对方学校“A”为最高等级,则“A”对应我校的“90-100”分,然后再以“取均值”原则给出相应的百分制成绩95。)

第二十一条 如果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形式登录,则分别转换为“9280706155”分。

第二十二条 如果学生在对方学校所修课程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登录,则分别转换为“7055”分。

第二十三条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与大学外语课程成绩认定的对应关系如下:

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

大学外语课程成绩

425—429

75

430—434

76

……

……

535—710

97(可认定的最高成绩)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与内容相对应的大学计算机课程的成绩认定为分数的直接认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计分形式或以非课程形式进行学分置换的,相应课程成绩由教务处与相关二级学院协商确定。

第四章 学分置换及成绩录入的程序

第二十六条 学生填写“西安文理学院课程学分置换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应成绩单、各种相关证书及刊物原件、复印件,外文材料须附翻译件。翻译件中要对国外课程的学时、学分和课程简介或做出相应的说明,属于非课程类型的学分置换,也应对相关证书、刊物及其涉及的相关领域等背景情况做出必要的中文说明。

第二十七条 二级学院组织由院长、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学分置换小组进行课程学分的认定并加盖学院公章。认定结束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审批。

第二十八条 经教务处审批的“西安文理学院课程学分置换审批表”一份由相关二级学院存档,一份由教务处备案。毕业前各二级学院统一将留学生国内成绩单原件、国外成绩单原件和《西安文理学院课程学分置换审批表》原件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 学分置换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西安文理学院关于修订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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