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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考务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文理[2017]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学期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一般以110分钟计,时段统一为:

上午: 第一场  8:00—9:50

第二场 10:10—12:00

下午: 第三场 14:00—15:50

第四场 16:00—17:50

1.期末考试

考查课和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考核,在19周前完成。

提前考试可在结课后由教师提出考试申请,学院批准后送教务处备案,并将该课程考试安排写入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第16周(含16周)以后结课的课程考试应随期末考试时间进行。

考试课期末考试安排在2018年1月8日至1月19日(第20-21周)。学院应将考试合理安排,方便学生复习考试。各年级、专业、班级必须将最后一场考试安排到1月16日之后(大三、大四1月16日,大一大二1月17日)。各学院每年级每专业应至少安排一至两门院级教考分离课程。

2.重修考试

重修考试原则上随期末考试进行。请各学院将相同专业的考试科目错开安排,避免发生不同年级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冲突的情况。考前请统计重修名单,并在期末考试安排表上注明重修信息。

3.本学期考务工作进程表见附件1,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见附件2,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见附件3,考试考查课程统计表见附件4,《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考试安排表见附件5。

二、考试安排表的制作与报送

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格式制作期末考试安排表,务必包含全部考试课程(提前安排的考试课程、期末考试课程及重修考试课程)信息,不得遗漏、重复或冲突,考试科目名称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一致,专业、年级、时间及人数等务必保证准确完整。考试安排表、教考分离统计表须经学院领导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电子、纸质报送教务科。

三、考后相关工作

1.成绩登录

按照我校教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教学秘书必须于期末考试前在教务系统中录入缓考名单,考试期间录入作弊名单,并提前梳理学籍异动名单,确保教师录入成绩时学生名单的准确无误。

学校教务系统录入成绩将于2018年1月26日24:00准时关闭。重修成绩请教学秘书于本学期内录入完成。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送课程成绩者,必须事先书面报告给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否则教务处将于下学期开学初对未按时提交成绩的教师和学院进行通报。

2.考务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2018年1月19日前需报送(1)缺考汇总表、(2)缓考汇总表、(3)体育保健课汇总表(师范报送)、(4)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5)考试考查课程统计表、。以上材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留学院存档,期末考试纸质成绩单在2018年2月25日前报送至综合科。

各学院下学期开学后按照教务处具体通知将课程成绩、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学籍预警、留级、退学的学生名单及处理意见报教务处综合科。同时做好学籍预警、留级和退学学生及家长的告知、沟通工作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考务工作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按时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各学院对申请缓考的学生,要按规定审批,严格把关。因病、因事无法亲自办理缓考者,需学院指派专人第一时间认定并代办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考后申请缓考者均按缺考认定。凡擅自缺考者,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不得进行补考。

2.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务巡查小组,考试期间将深入各学院全程巡查,及时解决、通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各学院要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考前组织考务人员和监考学习监考须知,各门课程的主考教师应到该课程考场巡视,现场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考试守则、违纪作弊处理相关规定,做好期末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试中一经发现违纪、作弊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其考试,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违纪或作弊事实情况说明及个人检查,由两名监考教师核实并签字确认,监考要如实详细填写《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特别注意要在违纪作弊的考生试卷上总分栏内填写“违纪”字样,以便阅卷教师准确处理该生成绩。对违纪作弊者各学院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曝光,起到警示及教育其他学生的作用。学院第一责任人在考生书面材料和《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记录单》上签署意见后,24小时内连同违纪、作弊证据报教务科,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学秘书应提供考场的重修名单给监考教师,监考必须在试卷袋上标注该场考试的缺考、违纪信息,以利于考后相关数据的汇总。

5.各学院考试安排表由教务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附件: 1.考务工作进程表

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表

  3.考试考查一览表(样表)

 4.考试考查课程统计表

  5.《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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