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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12-2013学年顶岗实习师范生学分认定、替换办法

  一、实习学分认定替换

  顶岗实习生进入实习学校后,应在实习学校指派的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帮助实习生学习、掌握中学教学工作常规,熟悉一般教学情况和班级学生学习本学科情况;指导实习生备课、写教案,并审批教案;听取实习生试讲和正式上课并主持课后评议,指派实习生批改学生作业,辅导个别学生及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帮助实习生解答教学中的疑难问题;帮助实习生实习、掌握中学班主任工作规范,向实习生介绍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和健康等情况;介绍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团队活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和自己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分配实习生实习班主任工作的任务,指导并督促其切实贯彻执行;动员学生积极配合实习生做好各项实习工作,指派实习生参加并主持班内的各项日常教育活动;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对于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和思想上的不足之处,及时给予教育和帮助;评定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成绩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

  各专业顶岗实习师范生在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并提交学校教育实习所规定的各项教学资料及实习成绩(由顶岗实习点评价)后,可以替换教育实习成绩、学分,由相关学院按教学计划课程名称录入成绩。

  二、非实习学分认定替换

  1.如顶岗实习师范生完成实习时间超过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周数,可以置换成本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已选定公共选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课程学分替换由教务处统一审核认定。

  2.相关专业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设置专业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相应补修、考核办法,并组织学生补修或参加考核,以获得该课程学分。

  三、其他

  1.顶岗实习师范生返校后必须提供实习成绩及学校教育实习所规定的各项教学资料,作为学分认定的依据。

  2.公共选修课学分替换上限不得超出该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已选定的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拟修公共选修课学分。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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