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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015年)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总结2014版本科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制订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科学的教育思想观念为指导,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育人工作全过程。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解放思想,分层推进,落实我校“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办学定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2以市场为导向,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分类指导,从学校各专业实际出发,发挥专业优势,凝练专业特色,坚持开放办学,多路径探索“基础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

  3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育人思想,完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第二课堂教学活动计划,精炼课堂教学,优化实践环节,强化职业技能,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专业特点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现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梳理、分析和论证,对接产业-职业-专业,优化专业方向,做精做特模块,加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素质培养,加强学生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为增强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2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

  坚持学以致用,课程设置要更加注重专业技能,淡化学科,强调实用,构建整体优化的课程体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要按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开设课程,提高课程与生产过程的融合性,避免简单设课和重复设课的现象,杜绝因人设课或因人不设课现象。培养方案中可设置若干个专业或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供学生选择;各专业都要设置足够量的种类多样的选修课程,使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自身条件进行选课。

  3突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原则

  针对实践教学内容和环节的不同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突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①理论实践一体化模式。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为一体,在特定的专业教室或技术实训中心,讲中练、练中学、边讲边练、讲练结合。②模拟仿真模式。运用各种仿真器材设备和足够的材料,建立模拟的工作环境,模仿实际生产和经济活动发生的事项。③虚拟实验模式。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构建虚拟的实验环境,虚拟某些系统的结构和动态,供学生观察、操纵、建构其中的对象,使他们获得体验或有所发现。④案例教学模式。围绕一定的教学目的,将采集到的生产或管理实践中的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处理而形成特定的教学案例,以供学生分析、思考、讨论。⑤产、学、研结合模式。边生产、边教学、边科研,使实践教学更贴近社会、贴近市场、贴近生产

  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的比重为:基础型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应用型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0%,技术型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

  4.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原则

  推进校企(政)合作、大类招生、多学科交叉、订单式培养模式,探索学校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境外高校联合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依照国家职业分类标准及对学生就业有实际帮助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鼓励工科专业参照CDIOConceive:构思,Design:设计,Implement:实现,Operate:运作)工程教育的要求进行改革,使工程毕业生的工程基础知识、个人能力、人际团队能力和工程系统能力达到预定目标,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工程师。

  5.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性的原则。

  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着力体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特征,大力推进项目教学、典型案例教学、任务驱动教学、现场教学、研讨式教学、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等教学模式,对于条件成熟的课程尤其是专业课要大力推行一课多师(一门课程由理论课教学教师和业界有资质的教师共同承担)和一课多堂(一门课程要打破教室壁垒,尤其对于实践环节要强调走出去)。改变学生评价方式。对学生要强调发展性评价,实现考试方式的多元化。

  三、学制、学期安排和学分计算

  1.学制与修业年限

  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基本学制4年,学生在校修业年限为4-6年。

  2.学期安排

  实行每学年2学期制,每学期教学活动安排20周,其中课程教学17周(含实践教学周),法定假日1周,考试2周。

  3.学分计算

  (1)学分计算最小单位为0.5学分,所有课程均以学期内课时总量为单位按舍尾法计算学分。对于要求高、学时多的课程可以分学期安排,安排几个学期就按几门课程计。

  (2)原则上理论课程教学、艺术类技能课以16学时计1学分。

  (3)公共体育、英语听说、计算机上机、课内实验等实践环节原则上每32学时计1学分。

  (4)集中进行的军训、综合实验、各类实(见)习、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教育实习总学分(见习、实习、研习等环节)原则上不少于16学分。

  (5)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总学分一般不超过10学分。

  (6)每位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每个学生在学期间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

  4.总学分与总学时

  (1)总学分

  各专业应修课程总学分约170学分。

  (2)总学时

  理论教学课内学时(含课内实验)一般不超2400,试点专业理论教学课内学时(含课内实验)一般不超2500,平均周学时原则控制在20-26学时。

  四、课程体系及设置

  1.课程体系

  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按照“平台+模块”统一设置,由通识教育课程平台、专识教育课程平台和实践教学课程平台三个部分构成,每个平台下设若干课程模块。具体构成如表1所示:

  “平台+模块”课程体系结构一览表

  课程平台

  课程模块

  修读

  方式

  课程构成

  建议学分安排

  学分

  比例

  通识教育课程平台

  公共基础课程

  必修

  1.思想政治理论课;2.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大学信息技术基础等;3.大学语文、大学数学、大学物理等。

  35-40

  学分

  25%

  左右

  公共选修课程

  选修

  选修非本专业8学分的课程,具体按《西安文理学院公共课选修管理办法》规定实施。

  8学分

  专识教育课程平台

  学科基础课程

  必修

  一级学科基础课,是该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均应修读的课程。

  15-25

  学分

  10-15%

  左右

  专业

  基础课

  必修

  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等课程。各专业及专业方向学生应修读的专业课程。

  50-65

  学分,其中限选、任选课不少于30学分

  30-40%

  左右

  专业

  方向课

  限选

  专业限选课:为拓宽、深化专业知识类课程,同一专业须至少有两个方向模块,各模块学分数应一致。

  专业

  选修课

  任选

  专业任选课:拓宽、深化专业知识类课程。

  实践教学课程平台

  实验

  (实训)课

  必修

  课内实验(实训)教学

  25-65

  学分

  15-40%

  左右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

  入学教育、军训、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认识实习(专业见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等。

  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

  选修

  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体活动、技能拓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读书阅览等,具体细则参见《西安文理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制实施办法》。

  合计

  170学分

  100%

  2.各类课程的设置要求

  课程修读方式分必修与选修,必修课程占总学分的70%左右,选修课程占总学分的30%左右。各类课程均实行归口管理,原则上一门课程只有一个课程编号,只能属于一个教学部门。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两大类,由教务处统一设置。

  1)公共基础课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校所有专业均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大学英语、大学体育等课程,由学校统一规定课程的设置和开课要求;另一部分由学校遵循分类指导的原则设置,主要包括大学信息技术基础、大学数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语文、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等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进行开设。

  2)公共选修课程分为①人文社会科学类;②自然科学类;③艺术类;④传统文化与西安地方文化类;⑤综合技能(教师技能、综合素质训练、体育等)类;⑥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教育类6个系列。学生可在其中选修非本专业8学分的课程,其中艺术类系列课程为限定选修课程,全院学生必须从中各选修2学分课程;理工科类学生必须选修1.5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或传统文化与西安地方文化类课程,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生必须选修1.5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具体按《西安文理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

  (2)专识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由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构成。其中学科基础课程由教务处协调各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专业介绍(2012)》,按专业大类设置学科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一般安排在前4个学期。其它专识教育课程由二级学院负责设置。

  1)学科基础课程:为必修课程,指某学科各专业必须掌握的学科基础理论、技术理论和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程:为必修课程,是为达到国家对该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基本要求而必须修读的课程,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设置。

  3)专业方向课程:为限定性选修课,一般应按课程系列设置,根据专业需要设置23个系列的专业方向课程(按方向单独招生的专业和师范类专业原则上不再设置专业方向),且每个模块学分数一致,限定学生选择一个系列修读,并按要求完成该专业方向模块的全部课程,达到合格。方向课程模块的设置必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产业和行业进行充分地调研,嵌入职业资格证书课程,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行业需求,以能力培养为基础来设计。

  4)专业选修课:为任意选修课程,即指在若干门次范围内要求学生选择修习一定数量门次的课程。各专业应根据“新而实”的要求灵活机动地设计应用性强的新课程。

  5)教师教育模块课程设置

  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由学校统一设置,包括教育学科课程、教育技能课程、教育实践课程,修读方式有必修与选修两种,师范类专业学生与分流在师范教育方向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对师范、非师范兼有的专业,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可作为一个专业方向模块来设置。

  (3)实践教学课程

  实践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它包括与课程教学同步进行的实验(实训)教学、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和独立设置的集中实践环节以及创新创业环节。

  1)实验(实训)课程

  主要指与理论课程捆绑的课内实验部分和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课内实验课程应确定哪些实验项目是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确保含有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课程占所有包含实验项目课程的30%以上;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鼓励实验(实训)课时超过16学时或含有6个以上实验项目独立设课、单独考核;鼓励将性质相近的一组课程的课内实验整合在一起独立设课;每门实验课程应确定哪些实验项目是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确保含有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课程占所有包含实验项目课程的60%以上。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为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军训、项目课程、各类实习(实训)、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公益劳动、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创业活动、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

  实习:实习环节应按不同学科特点予以安排。校外实习(包括社会调查),一般至少安排2次,理工科类应安排认识实习(专业见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工科专业原则上必须参加金工实习,为期至少2周。教育实习一般安排在第7学期,实习形式包括普通教育实习、顶岗实习、支教等。

  ②综合能力训练:除毕业论文(设计)外,在前六学期内文科专业学生要安排学年论文,理工科专业学生要安排课程设计或项目课程,锻炼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建议文、理、艺(音乐学)专业二、三年级开设学年论文,每学年安排一周时间;工、管、艺、体、农专业开设课程设计或项目课程,每学年安排2周时间。

  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从第七学期开始准备,集中安排在第八学期。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原则上理工农教类专业不少于12周,其他专业不少于10周。

  军训:包括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由学院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不占教学计划学时,计2学分。

  社会实践:在假期进行,由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各专业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安排,但不得违反有关的规定和标准。建议本科专业认识实习(专业见习)环节集中在第23学期安排,由各专业统一组织,使学生深入行业和工作一线,切实了解本专业对口工作所必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建议本科专业的生产实习环节集中在第456学期安排,一般为2-4周,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让学生进行顶岗锻炼,通过实际操作或参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毕业实习环节,各专业结合专业自身特点和需求安排,建议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统筹安排,实习内容应尽量与毕业论文(设计)一致。

  3)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倡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构建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体系。鼓励二级学院将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纳入部分传统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范畴,打通“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模式。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参加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并取得8学分方可毕业和获得学位,具体细则参见《西安文理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学分制实施办法》。

  五、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

  1培养目标

  2培养规格

  3主干学科

  4主要课程

  5学制与修业年限

  6授予学位

  7各类课程学时、学分分配及毕业条件

  8培养规格实现矩阵

  9专业教学计划表

  10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11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安排表

  12专业教学周历表

  六、有关说明

  1.关于修读第二学位

  修读第二学位的人才培养方案,由确认具有资质的商学院及文化旅游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制订,课程一般设10-13门,学分为40-50分,总学时不超过800学时,其中实践教学学时不少于128学时,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10周。修读第二学位的组织与管理按照《西安文理学院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2.关于大类招生

  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培养的模式可采用1+32+21+2+1等多种学程结构模式。

  3.其它注意事项

  (1)各单位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严格执行本意见的要求,要按附件5体例规定进行编写,包括表格格式、字体、字号等一般不准变更。

  (2)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

  (3)在同一专业目录下,分专业方向进行招生和培养时,要按目录已开设的专业方向,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4)每学期安排的考试课程原则上不超过5门。

  (5)为培养大学生的信息获取能力,使其成为信息社会所需要的信息素养人,建议各专业开设信息检索选修课,16学时,1学分。

  (6)课程编号规则由学校制定,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编号规定的要求,对本教学部门所属课程进行编号。

  七、组织实施

  1.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组建专门团队,采用“倒推法”,即沿着企业(行业)调研——毕业生就业岗位分析——能力分析表制定——课程体系及教学环节设计——培养方案草拟——校企共同论证——学校审批的路线进行制定。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后,各单位要组织力量修订与此配套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讲义,改革考核方式,完善试题库。

  3.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涉及基础课程、跨系课程,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沟通协调,确保人才培养方案顺利实施。

  4.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5)于20159月新生入学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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