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为确保办学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促建、促改、促管”的方针,检验高校新设专业建设水平,认清新设专业的建设成效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目标,有针对性地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学工作,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
二、检查对象
全省高校(不含中央部委属高校)2013、2014、2015年首次招生的本、专科专业(见附件1、2)。
三、检查方式
(一)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评估检查。
1.学校自查。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3-1)认真开展自评,如实填写《2013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见附件3-2),按照《2013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附件3-3)撰写自查报告。
2.材料公示。学校自查材料须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专家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材料进行审核。
4.实地检查。根据审核意见,抽取部分专业进行实地检查。
5.发布结果。省教育厅印发文件,公布检查结果。
(二)2014、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建设中期检查。
1.学校自查。按照《2014、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4),撰写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
2.审核与发布。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2013年首次招生设专业检查结论分“合格”“需要整改”“不合格”三个等次。检查结论为“需要整改”的专业,须限期整改并接受复查。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相关高校应暂停该专业招生或予以撤销。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新设专业的检查工作,各专业所在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师,并联系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科技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联合做好专业检查等有关工作。
(二)请各有关高校于9月26日前将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自查报告(含支撑材料、数据表,每个专业材料分开装订)一式三份,及2014、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新涛 电 话:029-88269391
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一览表
一、本科专业(摘自教育部专业批准文件)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 年限 |
学位授 予门类 |
备注 |
29 |
西安文理学院 |
082504 |
环境生态工程 |
4 |
工学 |
|
30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4 |
艺术学 |
|
附件2
2014年首次招生专业一览表
一、本科专业(摘自教育部专业批准文件)
(一)2014年首次招生专业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 年限 |
学位授 予门类 |
备注 |
32 |
西安文理学院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4 |
工学 |
|
33 |
130506 |
公共艺术 |
4 |
艺术学 |
|
(二)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 年限 |
学位授 予门类 |
备注 |
23 |
西安文理学院 |
0804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工学 |
|
附件下载:附件3-1、3-2、3-3、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