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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西安文理学院精品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于2016年西安文理学院精品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教材建设是一项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理念,展示学术和教学研究成果的标志性工作。为加强我校教材的规划与建设,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学校转型发展、产教融合和应用技术大学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师编著更多具有我校特色且满足应用型本科教学需要的高水平、高质量教材,学校决定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及对未来教育教学的要求,开展2016年西安文理学院精品教材培育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材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校级教材项目立项,完善教材培育机制,推进教材精品战略,在各学院基本形成以转型发展为导向,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培育应用型教材为核心,与学科建设相适应、课程体系相配套、前沿领域相协调的系列精品自编教材,逐步形成建设有序、管理规范、服务保障的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以学院为教材建设基本责任单位,全面推进,提升教材建设整体质量。重点建设以核心课程改革为基础的或有学科特色的应用型教材,加强实验实践类教材建设,推进特色教材建设。

  2.锤炼精品,确保质量。教材的编写要能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遵从学习规律,注重应用实践。鼓励对优秀教材不断完善,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和其他编者所在院系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3.鼓励特色,重在培育。鼓励教师编写具有教学特色或学科特点,并符合我校实际的应用型教材或教学专著,重在建立教材建设培育机制,持续扶持高水平教师或有潜力的教师投入教材建设。

  三、立项范围与数量

  1.立项范围

  1)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

  2)我校转型发展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

  3)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

  4)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

  5)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

  2.立项数量

  遴选数量:15部(新编)

  四、申报要求

  1.为保证教材编写的质量,要求主编在编写教材的当年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主编的,须有两名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推荐,并有本学科三年以上教学经验,担任本课程两次以上主讲工作,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治学态度严谨;参编人员应有系统讲授本课程1次以上的教学经验。

  2.优先考虑转型试点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及特色专业。

  3.要根据所使用该教材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具体要求组织编写。

  4.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应在主编主持下由团队进行,主编负责全书统稿,并对教材编写的全部工作和质量负责。教材编写应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系统性的原则。

  5.教材的编写要坚持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强调精益求精,反对粗制滥造,反对内容陈旧、雷同、质量不高、低水平教材的抄袭和重复编写,倡导改革精神,树立精品意识。

  6.应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请表”中的编写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编写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一般应提前三个月由主编教师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审批后才能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7.编写完成的教材须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审稿,通过后才能付诸出版印刷。

  五、申报材料

  1.主编教师提交“西安文理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及较详尽的拟编教材大纲,须提交拟编写教材在校内使用过的讲义或不少于三分之一章节的样稿。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

  2.教材立项汇总表一式一份。

  六、申报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于318日之前报送教学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经费支持

  项目一经审定,先给予1万元培育经费,后期根据出版社层次及编写字数再行追加1-4万元。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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