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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和建设应用技术大学步伐,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以下简称“校级教改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本年度教改项目研究要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选题源于校本、立项突出应用、研究贯穿实践、成果推进创新”为原则进行选题、评审和立项。

  二、立项范围

  围绕针对转型发展中的专业改革与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专业核心课程群课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立项,详见“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请教改项目;优先考虑具有良好教学经验和改革基础、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团队。

  三、项目分类

  校级教改项目每年立项一次,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总计5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40项。重点项目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一)实用性:针对当前及新时期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新招,对基础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培养有重要指导作用。

  (三)前瞻性:对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引领作用和理论指导意义。

  四、项目研究经费、时间和成果

  (一)获准的校级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校级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

  (二)本次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一至两年。

  (三)研究成果:项目结题时,须提供研究报告。此外,理论研究型须在公开发行的教学研究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注明资金来源为“西安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应用型须提交实践应用情况的证明支撑材料。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和验收。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校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的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一般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技术人员或科级以上的管理人员,重点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技术人员或副处以上的管理人员。项目组成员的职称结构(高、中、初)和年龄结构(老、中、青)和专业结构要合理。

  (二)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含2项)。

  (三)对于已主持同类项目,在结题后三年内未取得高层次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时,不允许再次申报。
    (四)已承担省级、校级教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

  (五)已列入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校、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六、申报程序及评审

  校级教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坚持“公开公正、重在应用、择优立项、重点资助”的原则评审确定。具体立项程序包括:

  (一)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本次立项申报工作。各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申报限额(见表1)。如果本部门、学院教师申报项目数超过规定的限额,各单位应从中择优推荐。

  (二)项目申报。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布的《立项指南》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申报,填写《西安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项目申请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推荐,填写《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三)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西安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4)进行量化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四)网上公示。教务处依据各位专家的评审结果,对校级教改拟立项项目公示一周,接受校内监督。

  (五)立项公布。校级教改拟立项项目经网上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公布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表1 2016年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申报项目

  总数限额

  1

  人文学院

  6

  2

  外国语学院

  7

  3

  信息与工程学院

  8

  4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6

  5

  化学工程学院

  3

  6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7

  师范学院

  9

  8

  经济管理学院

  6

  9

  艺术学院

  9

  10

  政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西安廉政研究中心)

  4

  11

  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博物馆)

  1

  12

  继续教育学院

  1

  13

  党政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

  8

  七、送交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需填报《西安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正反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各单位须填报“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

  (二)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6日,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务必按学校的时间安排由专人统一将立项申报材料送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高婷婷

  联系电话:029-88269391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西安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西安文理学院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4.西安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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