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5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本次新专业申报的最终结果,现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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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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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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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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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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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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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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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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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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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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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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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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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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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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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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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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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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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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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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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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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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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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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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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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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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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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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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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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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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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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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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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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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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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撤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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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安文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设置申报书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递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8826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