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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5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本次新专业申报的最终结果,现公示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代码

专业类

名称

门类代码

门类名称

修业

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申报专业类型

备注

1

西安文理学院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

社会学类

03

法学

四年

法学

备案专业

 

2

西安文理学院

120202

市场营销

1202

工商管理类

12

管理学

四年

管理学

新增撤销专业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设置申报书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递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882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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