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本科生: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西文理〔2025〕40号)文件要求,转专业工作遵循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实施的原则,各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实施方案(见附件)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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