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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习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学院:

本年度实习工作已经基本结束,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本学院实习总结工作:

一、各学院要召开实习总结会议,带队教师填报带队教师工作总结表(附件1),在听取带队教师、实习学生、校外导师等相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学院实习工作总结(附件2),总结包括学院本年度实习的基本情况、组织过程、实习内容、实习安全、基地建设、经费使用、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含实习安全)等。

二、结合实习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荐优秀实习学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工作管理办法》(〔2024〕32号)文件要求,优秀实习生按2024年度实习学生人数的10%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生师比80:1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年表彰一次。

三、为促进各学院实习工作的交流,加强实习成果的宣传与展示,请各学院整理提交实习成果册(学院留存)。各学院要做好本学院实习文字、图片等材料的收集、保存工作。

四、各学院需及时统计并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访问地址:https://sx.chsi.com.cn/)提交已经完成实习的数据。

五、材料报送

1.带队教师工作总结表(附件1)。

2.学院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2)。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生汇总表(附件3)。

请各学院于2025年1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方式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 附件【附件1.2.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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