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加强计算机教学实施意见

西文理院字〔2007202

为落实教育部〔20071号和〔20072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计算机基础课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适应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的趋势和社会经济建设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兄弟院校的经验和我院教学改革的实际,特对我院计算机基础教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计算机基础的教学目标

通过大学阶段的学习,使学生具备以下四种能力:操作计算机的能力、使用常用软件的能力、维护计算机的能力和将计算机应用于本专业的能力。

二、计算机基础的教学要求

(一)对计算机基础教学要采用“平台+模块”的培养模式,以计算机文化基础(全院学生通修)为“平台”、以计算机应用基础(不同专业、不同层次选择不同课程)为“模块”。为提高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各系(院)可根据专业需要开设其他计算机相关课程。

(二)学生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是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全院本科生必须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专业学生须获得一级证书,理工科学生须获得二级证书,计算机专业须获三级证书。

三、加强计算机基础教学的主要措施

(一)计算机文化基础课为36课时,学生通过严格测试并经教务处审批后才可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为72课时,应根据专业(文、理、艺术和体育)和层次(本科和专科)提供不同模块。同时面向全院学生开设跨系(院)选修课程,以利于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和实际应用能力的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基础教学的基本建设。逐步增加计算机机房的数量和多媒体教室的数量,优化计算机机房的布点结构。要利用各种条件、各种形式开放已建机房,加强对机房的管理,妥善做好机器设备的维护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教学资源,认真做好有关机房开放的安排、组织和指导工作,并组织好学生课外上机。要确保课程计划中的实验上机时间,并在第一学年内免费向新生开放18学时,以保证教学质量。积极探索在网络上开展教学、答疑、作业、考核的新模式。

(三)计算机科学系要加大对计算机基础教学的组织与质量监控力度,要选派水平高的教师担任计算机基础教学工作。教师应积极研究教材,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要努力熟悉和研究计算机基础教学的特点和规律,避免把计算机专业教学的思路、做法和要求简单地搬到非计算机专业,要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要注重教学内容、方法以及手段等改革研究和探索,注重培养大学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应用能力。学院以计算机等级考试累计通过率为主要考核指标,对计算机科学系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将计算机基础教学质量与教师业绩挂钩。对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出全省平均线的班级和任课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计算机基础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将实绩记录到个人的业务档案中去,学校在业务进修、职称评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教学成果奖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教学不负责或不能胜任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进一步完善无纸化考试。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要求,积极创建课程试题数据库,完善网络环境和考试管理。

(五)教务处、计算机科学系、学生处、团委要积极营造学习、应用计算机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赛事,对获奖者给予奖励;继续举办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CAI课件制作大赛和网页设计大赛等各类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习计算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的水平考试和资格考试。对通过全国计算机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等水平或资格考试的学生,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计算机基础教学质量与各系(院)教学工作评估直接挂钩。将非计算机专业应届毕业生计算机水平考试累计通过率作为对系(院)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成绩突出的在新专业申报、重点(或特色)专业申报、设备经费投入和招生名额确定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对组织、管理不力,成绩较差的,将在上述等方面予以必要的限制。

四、附则

本规定自2007级学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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